每當太陽行至黃經15度,就到了清明。清明,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五個節氣。《曆書》記載:「春分後十五日,斗指丁,為清明,時萬物皆潔齊而清明,蓋時當氣清景明,萬物皆顯,因此得名。」
寒食節與清明節
民俗學家普遍認為,清明節來源於寒食節。在夏朝前五百多年黃帝時代即有「寒食節」。
據《周禮》記載,三千多年前的周代就設有「司炬氏」,其職責就是在仲春時,用木鐸警告民眾天乾物燥、小心火燭,以免發生火災。後來為徹底防範火災,演變為禁火一個月,這期間三餐食物都為乾糧冷食,故稱為「寒食節」。
民間還流傳著另一個關於寒食節由來的傳說。傳說中的故事發生在二千六百多年前的春秋時期。
公元前655年,晉公子重耳為了躲避父王寵妃驪姬的迫害而背井離鄉,踏上流亡之路,歷十九年,備受艱苦。在衛地一處杳無人煙的地方重耳絕糧,命若懸絲。隨臣們找不到一星半點的食物,這時候,介子推端來一碗肉湯給公子喝下,重耳漸漸恢復了精神,性命得保。事後,重耳方知是介子推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煮湯救了自己。
重耳很感動,說日後定要報答,公元前636年,重耳入主晉國,即為春秋五霸之一──晉文公。他歸國即位後,大賞群臣,卻忘記了介子推。介子推認為重耳復國是天意,不願「貪天之功以為己力」,於是背老母到山西的綿山隱居。當晉文公想起去找介子推時,介子推不肯相見。
晉文公聽信大臣建議,放火燒山以逼介子推母子出來。火熄後,才發現母子相倚死在一株大柳樹下。晉文公追悔莫及然而無力回天,將介子推安葬在介公嶺上,並下令介子推身亡之日為寒食節,民間寒食一月,不得舉火。每逢寒食節,天下禁火,吃涼食以寄哀思。
每逢寒食節,百姓都登上綿山進行祭拜,並成為風俗。後來這一節日慢慢演變成為祭祀自家祖先的活動。至曹操榮登魏王寶座後,將寒食節改為三日。
大陸民俗學家張勃在其《中國節日叢書‧清明節》中介紹,初唐時期寒食節固定於冬至後105天,而冬至距離清明的間隔大約為106天或107天,因此寒食節與清明只差一、兩日。由於寒食節不只一天,清明日就成為寒食節的一部份。
改火制與清明節
另外,張勃認為改火制的復興對清明節的興起也起到一定的作用。古人使用人工取火後,保存火種晝夜不滅,用以保證人們日常取暖、炊爨、照明等需要。「在遠古人類心目中,萬物有靈,火自不能例外。火焰的不斷跳動,小火迅速變成大火,再加上火種的長年不滅,使火更像一種有生命之物。」
人們認為要定期滅掉舊火,點燃新火,稱為改火。《後漢書‧禮儀志》中有「冬至日要鑽燧改火」的明確說法。不僅如此,中國古代還有專治改火的官吏,周代時叫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漢代時叫別火丞,也負責改火的具體事宜。到了唐代,改火之制復興。改火的做法不僅在宮廷中,也在民間普遍流行開來。
據文獻記載,那時寒食節將正用的火熄滅,到清明日再取得新火。這一滅一取構成了唐代的改火活動,張勃認為清明日由於是取得新火的時間而越發凸顯出來,對清明獨立成節起到推動作用。
古代清明日皇帝會「賜新火」。據《輦下歲時記》載:「至清明,尚食內園宮小兒於殿前鑽火,先得火者進上,賜絹三匹,金碗一口。」皇帝則將鑽取的新火分賜給諸位大臣。
寒食墓祭在初唐時期已在民間盛行,並在唐玄宗時被編入《大唐開元禮》,成為國家禮制的一部份。而至少在中唐時期,墓祭時給死者送紙錢也已蔚然成風,所以著名詩人張籍才有「寒食家家送紙錢」的詩句。
張勃在其書中介紹說,由於寒食節期間禁火,紙錢不能燒只能拋撒或壓於墳頂或掛於某處。人們認為紙錢不焚燒無法送達陰間,正如王建在其《寒食行》裏所說:「三日無火燒紙錢, 紙錢那得到黃泉?」因此人們更願意選擇在能夠用火的清明日上墳祭掃。這使得清明的地位變得更加重要。
到了宋朝,朝廷不再強調禁火的習俗,「寒食節」逐漸被「清明節」所取代。而寒食節的習俗也被「過繼」到清明節,包括:拜掃、祭祖、郊遊、蹴鞠(踢球)、踏青、鞦韆、鬥雞、鏤雞子、牽鉤(拔河)、賦詩、賞花等十餘種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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