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成立的香港人權監察一直關注香港各方面的人權狀況,總幹事羅沃啟強調人權與法治息息相關,人權需要法律保障才有真正的權利。他指中共人大擁有釋法權,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又批評中共早在《基本法》起草已埋下伏筆,以致今時香港變成人治。

1996年起,香港人權監察一直有穿著橙色制服或便服的觀察員,觀察較敏感或較高風險的示威請願,以維護香港和平集會及言論表達自由。尤其是近幾年七一大遊行、雨傘運動期間發生多次警民衝突,都可看到身穿橙色制服的觀察員。總幹事羅沃啟也幾乎都在現場觀察著。

對於現時香港的法治情況,羅沃啟指,早在《基本法》起草時,中共已埋下很多伏筆,九七後幾年中共還能以較寬鬆的方式對待,但近年來看到香港在權利、自治方面皆出現倒退。其中最明顯的就是模糊香港與大陸法律的界線,「它現在的解釋是用憲法,把憲法其它條文都搬出來了,而且是不對等地搬。之後告訴你,它們的才是法律解釋。」

中共掌控法律解釋權

他表示,香港《基本法》最終的解釋權在中共人大,這已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中英聯合聲明》說我們是普通法的體制,大陸那套法律不用在香港。但弄弄就不是了,變成大陸那一套,甚至一國壓倒兩制,先有一國的憲法,然後才有本地的。加上香港的法律全是阿爺(中共)話事。」

羅沃啟解釋,法律包括一實體法,即是具體的法律條文,何謂合法、犯法;另一個是識別甚麼是法律原則,但現在這個權力由中共掌握:「我說甚麼是法律就是法律。釋法它固然要香港法庭去跟,它甚至不釋法,只告訴你它對法律的理解是這樣,應該如何如何。你聽它的,它便不釋法;你不聽的,最後它便釋法。所以實質上它這樣講都已經等於法律的來源。」也就是說,何謂法律、法律如何解釋皆掌控在中共手中:「導致我們很關鍵的權利保障不了。」

他指,過往特區政府可以輸官司,現在則不同了,不想輸官司便找「阿爺出聲」,甚至阿爺預先出聲,連官司都不用打了,以致香港法律體制幾乎被破壞殆盡:「所以我們的權利到最終不是法律去保障,而是阿爺有幾多仁慈給你,這樣的『保障』,實際是人治,實質上跟大陸那一套沒甚麼大分別了。但我們香港終審法院都願意接受這樣的遊戲,因為都很難期望它會變成一個革命機構,去否定中央的東西,」

以言入罪 法律成工具

羅沃啟並諷刺中共為了面子,搞出一套所謂的「依法辦事」:「由於『法』就是它的語言,因此就是『依我的語言辦事』,依它的意志去辦事⋯⋯是阿爺隨著它的政治利益、政治需要而搓圓㩒扁的所謂法律。」

近期香港發生多宗「以言入罪」的事件,如不能講「自決」、「結束一黨專政」,甚至不能預測未來,如近日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被親共陣營針對事件。羅沃啟強調,在一國兩制下人民享有言論、學術自由,他以2003年時任「前線」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在台灣出席研討會時發表尊重「台灣人的意願」的言論,遭受左派圍攻、中共喉舌口誅筆伐為例,指現時中共更忌諱統獨問題,再加上香港的形勢,以致戴的事件令中共更加瘋狂:「它本身不是法律禁止的,正常的法律不會禁止的,只有極權社會才會禁止。過往可以罵共產黨,為何現在說『結束一黨專政』有問題呢?」

他批評現在香港一些有「識」之士太會討好中共,甚至一些所謂的學者如劉兆佳之流在旁鼓吹,鳴鑼開道,「我們現在面對的很大的挑戰,在體制上有一個大陸政權,還有在香港有一些沒腰骨、中共親自扶植的政權,再加上一班拍馬屁的人。」

強力鎮壓 失去下一代支持

羅沃啟表示,按照公民權利或政治權利,主張獨立、自治、公民投票等等,只要不涉及暴力皆是合法。但現在只要中共不喜歡,港府都可能扭曲現有的法律去檢控:「由於律政司有權去進行檢控,也有權進行覆核刑期,當它政治不中立時,便可以用盡這些來作為其政治手段之一,作為社會控制的工具。」近年來一連串的政治事件,如雙學三子、東北案,他形容「它會追到你千秋萬世,搞到你要再上庭考慮加刑」。

他又說,過往普通法的法官是要維護life、limb and liberty,即是人身安全、身體免受傷害及基本的公民權利,這些現在已淪為社會控制的手段,強調所謂的「有序」,以致在目前的政治氣候下,很容易扼殺港人的空間:「我們看到DQ的情況不斷出現,或者人權捍衛者的行動被追究,包括學生和社運領袖。」他指當局強力鎮壓只會令年青的一代越不喜歡你:「你做越多就不要指望下一代支持你,越要靠暴力鎮壓,香港將來就要靠防暴部隊去解決、管理社會,日日都要釋法。」

再看看現在立法會的情況,失去三分之二議席的把關,造成「予取予攜」:「現在政府喜歡推23條,它完全可以就此推過,而且在一些很重要的、甚至基本法的修改都可以做到,所以現在我們的社會的人權保障機制,是從根本出了問題。」

中共人大釋法被指衝擊法治,令原應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公民權利的法律淪為社會控制手段。(Getty Images)
中共人大釋法被指衝擊法治,令原應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公民權利的法律淪為社會控制手段。(Getty Images)

DQ案一地兩檢「強盜邏輯運用極致」

香港主權移交後經歷五次中共人大釋法,羅沃啟認為對香港法治衝擊最大,「將整套共產黨任何喜歡的憲法裏面選擇的東西隨時施加香港,或者跟你講早已施加了、從來香港就是這樣,所以根本不需要訂立新的東西,很多東西根本任它講。」

他指《中英聯合聲明》中港兩地是不同的法體,中央的權力只能用在香港自治範圍外,在特殊情況下透過基本法附件三放在香港法例中,但現在不是了:「現在強調在附件三以外,中央還可以直接立法搬過來,因為憲法是全國適用,所以不只31條,甚麼共產黨領導都是。這種講法很危險。」

如在DQ立法會議員議席事件中,「甚至未有判決、未有案之前,它已給你把門封了。基本上它是告訴你,你跟我講法律?不用想了。」一地兩檢更加離譜:「不是釋法,而是告訴你,從來都是符合(基本法)⋯⋯根本是一個賊人告訴你,他講的甚麼就是法律,你聽還是不聽?這些強盜邏輯用在法律安排上,都是在最近去到越來越極致。」

羅沃啟指原本香港施行一國兩制是作為典範,透過在香港的實驗可以令大陸變好,他直言「也打爛埋這些,這是很可惜的。」

人權需法律保障

說到人權,羅沃啟強調是需要透過法律保障:「這是所謂enforceable,可以執行,可以強制地執行法律去維護的權利,才是真正的權利,否則只是一紙空談。」

雖然目前人大釋法、政治手段及執法偏頗,皆令法律所保障的權利變得越來越虛浮,但港人還是要繼續發聲:「因為是我們唯一可依賴的東西。如果連這些都不講,就甚麼都沒有了。」

他指政府中也還有有心人明白法治的重要性,國際社會如聯合國也清楚香港的情況,如黃之鋒等人的重奪公廣案被加刑、議員被取消資格等:「聯合國的捍衛人權者特別報告員和表達言論自由特別報告員已發出聯合聲明,交給中國和香港政府,在這個案件重開時已經提交,這個都看到他們的關注。現在我相信他們會陸續再去跟進的,包括之後的公約或聯合國的刑期審查機制。」

他表示中共政權很在乎在國際上的面子,因此國際的施壓是有效的:「所以當國際社會表示關注時,它便表現得很憤怒,用很多方法嘗試阻止,用外交手段去干預。這正是證明這對它有一定壓力,是它相當不喜歡的事情,也因此這類表達對它有一定的制衡。」因此香港人權法治必須與國際公約接軌,同時也要引起香港社會各方面關注:「社會上的關注、人心所向,種種不同的力量平衡在一起,才有整體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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