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貿易網站「貿易內幕」(Inside Trade)周二(4月10日)的消息,一位熟悉內部審議事宜的消息人士表示,美國財政部已向國會和利益相關方釋放信號,願提前試行部份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改革法案內容,作為特朗普政府對中共竊取知識產權和技術轉讓行為(301調查)的反制措施之一。
3月22日,特朗普總統根據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301調查的結果,由中共當局主導,用強迫、施壓和竊取等手段,不當獲取美國技術和知識產權的做法導致市場扭曲,宣佈對中共採取反制措施。
除擬對500億中國產商品進行徵稅外,特朗普還要求財政部長在60天內提出行動計劃,以應對中共指導及促成中企在美投資的問題,特別是對美國重要行業或技術的投資。
而財政部考慮的CFIUS改革法案是去年11月,由參眾兩院幾乎同步推出的、跨黨派改革立法——《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FIRRMA,簡稱《投資審查法案》),曾獲得白宮公開支持。
消息人士透露,特朗普當局正在緊盯CFIUS改革的立法條款,該條款允許CFIUS審查可能導致美國技術和知識產權轉讓給外國實體的交易,即便交易或不涉及公司所有權轉移。消息人士補充說,特朗普政府將允許CFIUS有權審查那些可能導致技術轉讓給中國(共)的交易。
目前,《投資審查法案》在參眾兩院被同時推進,提案的國會議員告訴「貿易內幕」,他們的目標仍是在8月國會休會之前通過立法,現在為緩和部份議員和商界人士的擔憂,他們正在修復部份內容。
但如果商界繼續向《投資審查法案》施壓,尤其是試圖阻擋眾議院投票放棄CFIUS對境外投資的管轄權,那麼特朗普政府可能會單方面通過行政途徑執行該法案。
熟悉財政部計劃的消息人士表示,國會立法支持者以及行政當局的首選方案將是通過整個立法方案。但是如果國會未能及時通過《投資審查法案》,財政部提前實施提案中的部份內容並用它針對中共投資,可以看成是新法案的「試運行」,同時向批評者證明,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是在有限的範圍內應用管轄權,不會是一些議員和公司口中的「怪物」。
國會最快8月通過投資審查法案
眾議院金融服務小組委員會主席、共和黨人巴爾(Andy Barr)表示,當局正在修改該法案,眾議院正在關注5月份的議案審定。
目前,國會對《投資審查法案》的擔憂集中在:投資委員會是否具備擴大管轄權應對案件數量大幅增加的能力,以及CFIUS需要的資金、加強CFIUS管轄權是否可能破壞現有的出口管制制度或讓兩者管轄權出現重疊的可能。
一些消息人士表示,他們對國會8月休會前通過《投資審理法案》現有版本表示懷疑,這種懷疑可能給行政當局單方面實施部份法案內容提供推動力。
也有人擔心,參眾兩院的最終版本在敲定前需要經過冗長的辯論流程。眾議院巴爾曾在3月份對美國內部貿易表示,他打算推動公開審議,允許成員對該法案進行修改。
為特朗普當局提供中國政策諮詢意見的人士表示,現有狀況下的問題是,實施新的《投資審查法案》需要兩年時間,因此,新法不能作為對制裁中共盜竊知識產權和強制技術轉讓的充分且快速的回應。
消息人士表示,如果立法不用行政部門的助力就能往前推進的話,不清楚財政部短期內會建議如何限制中共投資。他補充說,在外來投資方面,特朗普政府關注國家安全,重在限制中共投資。
特朗普政府會啟用《緊急狀態法案》嗎?
3月底,多家美國媒體報道說,白宮計劃用《緊急狀態法案》阻止中共在美投資。如果特朗普政府用此法律,可以阻止即將進行的中國交易,取消商業交易和凍結外國資產。在9·11襲擊發生後,該法曾被用來對其它國家實行制裁。
《緊急狀態法案》全名為《國際緊急狀態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簡稱IEEPA),於1977年在美國國會通過,該法賦予總統應對「異乎尋常的嚴重威脅」的廣泛權力。
「貿易內幕」引述一位消息人士的話說,有兩個原因會讓政府謹慎啟動《緊急狀態法案》。首先,該法案要求總統宣佈國家進入緊急狀態,以應對來自外國對美國異乎尋常的嚴重威脅。如果沿用此法,可能導致美中關係進一步惡化,且要求總統以國家安全為由宣佈經濟政策。
其次,使用《緊急狀態法案》可能招致國會通過決議、終止總統對緊急狀態的認定,取消相關行動。
但也有別的消息人士表示,他們懷疑國會會反對總統的這一決定,因為絕大多數國會議員都知道中共的貿易行為和「中國製造2025」計劃是必須解決的合法問題,同時議員們可能也不希望出面反對可能幫助中共的政策提案。
美國企業研究所(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的中國問題分析師史劍道(Derek Scissors)表示:「隨著時間的推移,共和黨領袖已經受到過這樣的教訓——你可以支持貿易,但不能支持與中共的貿易。」
還有一位前政府官員表示,《緊急狀態法案》限制美國境外投資作為阻止特定技術轉讓的手段太過寬泛,採用更為狹窄的方法會產生最佳結果。
他建議說,特朗普政府可先考慮使用現有的法律框架,如出口管制和外國投資委員會來防止敏感技術的外流。
《投資審理法案》的時間進度表
去年11月,參院推出改革外國投資委員會審查的立法《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由共和黨黨鞭科寧(John Cornyn)、資深民主黨議員范士丹(Dianne Feinstein)以及參院情報委員會主席布爾(Richard Burr)等跨黨派的資深國會議員聯合提交。
同月,眾院也推出類似的提案,並就此主題接連舉行兩次公開聽證,由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負責。
1月24日,白宮表態支持參院通過《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現代化法案是為了加強保護國家安全的能力,以及提升長期開放投資政策的信心。」
1月25日,參議院對改革外國投資委員會進行聽證,這是參院十年來第一次就外國投資委員會進行聽證,由參院銀行住房城市事務委員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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