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2月22日),美國公民和移民局(USCIS)公告有關非移民工作簽證H-1B的政策備忘錄,規定僱主如果要將其H-1B外勞指派到第三方工作,必須提供更詳細的證明文件,並且要在核准的簽證效期內維持合法的僱用關係。
依移民局公告,該局為執行特朗普總統去年簽署的「買美國貨僱美國人」行政命令,避免外籍勞工損害美國勞工權益,特別訂定「政策備忘錄」(Policy Memorandum),並於2月22日生效。
依「政策備忘錄」規定,僱主如果要指派H-1B外勞到第三方工作,在為該外勞申請H-1B簽證時,必須提供合同及工作日程,以及其它證明文件,包括:1)該受益人(即H-1B外勞)從事的專業職務;2)僱主會在簽證效期內和該受益人維持合法的僱用關係;3)僱主必須說明被安置在第三方的H-1B外勞,在簽證效期內的工作職務。
USCIS說,儘管H-1B簽證效期最長可達三年,但該局具有審批簽證效期的裁量權。
美國自1990年開始採行H-1B非移民工作簽證計劃,目前每年分配6.5萬個普通名額,以及2萬個擁有美國碩士以上學位的特別名額,以利僱主招聘技術熟練的外國勞工。H-1B簽證持有人可在美國工作3年,期滿可延長1次,總計6年。
過去五年,8.5萬個H-1B年度限額嚴重不足,申請數量達十幾萬件,在開放申請五天內即超過限額。移民局(USCIS)採用電腦抽籤方式決定限額的分配,許多外包公司利用漏洞獲得大量配額,引發爭議。USCIS將於今年4月1日開始受理新財年H-1B簽證申請案。
移民局在政策備忘錄提到,政府希望避免H-1B簽證造成外籍勞工「坐立不安」的情形。美國企業有時帶進H-1B簽證外勞,但並沒有指派工作,並且在外勞等待工作期間不支付他們工資。
律師Sara Blackwell告訴CNN財經網,「由於H-1B簽證數量有限,因此H-1B外勞的工作地點必須符合法規要求。」
資訊業承包商Rural Sourcing行政總裁漢默爾頓(Monty Hamilton)表示,大多數項目不需要全職的外籍員工。
儘管大多數人都認為有些僱主濫用H-1B簽證,但如何防止濫用仍然是一個敏感且有爭議的問題。
前聯邦執法部門刑事調查員羅伯特・科米爾(Robert Cormier)說,要求僱主及第三方提供更多信息,可以幫助政府打擊濫用者,如果僱主編造文件,將面臨欺詐訴訟,這個備忘錄「將徹底改變遊戲規則」。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政府關係主任拉伍倫(Betsy Lawren)表示,這項指導原則可能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傷害那些正在使用H-1B的人。
移民律師沃森(Tahmina Watson)表示,自特朗普上任後,政府對H-1B的執法越來越嚴格,過去的12個月已推動備忘錄中提到的大部份內容,很多申請案件被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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