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今年5月宣佈邀請房協研究在大欖及馬鞍山興建公營房屋,兩個試點分別位於大欖隧道收費站以西及沙田水泉澳邨東南面,合共佔地約40公頃,當中涉及要徵用部份郊野公園邊陲地來發展。方案中,政府同意限制對大欖郊野公園的破壞至2公頃以內,另劃出約40公頃土地為郊野公園以補償環境損失。
多位專家日前在「我城我地」公眾論壇上展開討論,認為房協研究範圍內有其它充足可行選址,又強調郊野公園邊界對保存森林生態與儲集淡水的重要性,質疑政府有關方案並不周全,呼籲政府珍惜郊野公園價值,優先發展生態價值較低的土地。
前漁護署助理署長王福義教授在論壇上向公眾解釋郊野公園邊界的劃定及實施,重申邊界對保存森林生態與儲集淡水的重要性。香港鄉郊基金顧問Roger Nissim教授則展示了房協的研究範圍內存在充足的其它可行研究選址。
創建香港行政總裁司馬文表示:「政府在決定研究範圍時並無作出任何公眾諮詢、無考慮替代方案,也沒嘗試減少其環境影響,卻打破公眾對保護郊野公園及維持其邊界不變的共識。」他認為這違反了程序公義,是「邀請」發展商在預先揀選的土地上投資。他又稱:「假若這是我們如何在郊野公園中挑選發展土地的方法,那將會是無止境的發展,一直到所有郊野公園都消失。」
專家組呼籲政府和社會珍惜郊野公園的價值,應優先發展生態價值較低的土地,如棕地和市區閒置地,而非自然環境。
市民意見各異 反對者憂郊野活動空間縮減
家住黃大仙區的鄭先生不贊成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認為香港的郊野公園佔地面積有限,如果再縮減並不合適。他覺得如今新界有很多土地是可以回收的,不一定需要發展郊野公園。在衡量各種增加住宅用地的方案當中,他認為活用棕地應列首選,其次是重建舊區及改變土地用途,最後才是徵用郊野公園和填海。沙田區的林小姐則害怕一旦開了先例後,政府會逐漸沿郊野公園的邊緣往中心開發,故反對政府方案。她也認為充份利用棕地是上策,可較快發展。
經常到郊野公園活動的楊婆婆,也表示不贊成政府方案,覺得如果將這些地方都拿來建屋之後,很多長者會失去可以活動的地方,但她也不否認如果利用這些土地建屋可使更多人受益,認為目前的情況相當矛盾。她又認為若能利用棕地興建公屋會更好。對於政府額外劃出約40公頃土地以補償環境損失的做法,楊婆婆則擔心政府會劃出偏僻地方,不方便長者們出入活動。
3位分別來自天水圍、屯門和馬鞍山鍾姓、張姓和蔡姓年輕人,間中會到訪郊野公園。他們異口同聲表示不太贊成政府徵用郊野公園邊陲地,認為郊野公園始終有它的用途所在,加上近年越來越多市民到郊區行山,故寧願填海也不發展郊野公園。他們覺得應該有另外的土地可以起樓,而不一定要選郊野公園。另外,他們覺得政府若要落實「以地換地」的政策必須要事先註明換地位置才可作考慮。另一位來自上水的陳姓少年也有相類似的回應,他認為發展郊野公園是破壞環境,應首先利用棕地。
也有受訪者贊同政府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計劃。家住黃大仙區的黃小姐認為,香港目前住屋的問題迫在眉睫,若發展郊野公園能解決住屋問題是可以接受的。被問及會否擔心方案為以後發展郊野公園開了先例,黃小姐表示這也是沒有辦法,認為住屋需求要比保護郊野公園來得重要。至於是否有其它方案可取代發展郊野公園,她認為應優先考慮利用棕地,其次是舊區重建等,但最終都需要發展郊野公園,而填海增地對環境污染更大。
荃灣區的一位老婆婆則認為無論在郊野公園邊陲地興建公營房屋的計劃可行與否,政府既然說了要興建,那結果都不會有異。她稱即使大欖興建房屋也與自己無關,不興建她也不會到那邊去。雖然老婆婆覺得住屋要比保護郊野公園重要,但她也認為郊野公園有其用處,是給公眾一個活動、放鬆的地方,所以也不贊成只為了住屋而破壞郊野公園,但兩者權衡下,認為住屋還是比較重要。她覺得若能在棕地興建公營房屋最好,因其不會對他人造成過大阻礙,其次是發展郊野公園邊陲用地。至於以提高賠償額來加速舊區重建進度,她認為此舉勢必要剝削平民的錢去補地價,同時亦會逼使當地居民遷移,影響其生活環境。而改變土地用途的方法亦會影響一些商業活動的進行,所以亦不是十分理想。另外,她認為現在的海港已經很狹窄,船隻泊岸時搖晃很大,再填海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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