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拿了一個布袋,替我和她各裝了一套換洗衣物,還裝了一些吃的,有麵包,有棗子,我因為要出遠門而興奮得不得了。我好想跑出去把這事告訴大家,但媽媽不肯,還一直叫我要乖、要聽話。
我的阿姨,也就是她的妹妹,也來家裏,她們私下找地方談事情。然後來了一個男的,是爸爸的老朋友,他不肯進屋子裏,只是叫我們動作快一點,說月亮還沒升起,說黑暗就像沙子,能蒙住塔利班份子或其他可能撞見我們的甚麼人的眼睛。
弟弟和姊姊不跟我們一起走嗎,媽媽?
對,他們和阿姨一起留在這裏。
弟弟還小,他不想跟阿姨待在一起。
你姊姊會照顧他。她快要滿十四歲,是個女人了。
那我們甚麼時候回來?
很快就回來。
很快是甚麼時候?
就很快。
我還要參加布祖巴齊的比賽。
有沒有看到星星,恩亞?
幹嘛忽然講起星星?
你數一數,恩亞。
不可能,太多了。
那現在就開始數吧,媽媽說,不然永遠也數不完。
* * *
我們居住的地方,亦即加茲尼省,主要住的是哈札拉族人,也就是像我這樣的阿富汗人。
我們有著鳳眼和塌塌的鼻子,也不是真的很塌啦,就只是比一般人扁一點,譬如比起法畢歐你的鼻子,我們的就扁了一點:這是蒙古人的特徵。有人說,我們是成吉思汗大軍的後裔;也有人說,我們的遠祖是貴霜人,貴霜人從前居住在這片土地上,傳說巴米揚大佛就是他們建成的。還有人說我們是奴隸,所以他們都把我們當成奴隸般對待。
對我們來說,離開居住的區域或離開加茲尼省,在以前都是超級危險的事(我說「以前」,只是因為我不知道現在的情況是怎樣,但我想應該沒有太大變化),這是因為要提防塔利班份子和普什圖人。他們是兩種不同的人,但長久以來對我們造成的傷害卻不相上下,必須儘量避開他們才行。我想,就是因為這樣,我們才會在入夜後上路。我們一共是三個人:我、我母親,和那個男的——我就姑且叫他「那個男的」——媽媽請他陪我們一起去。我們徒步上路,在黑夜的庇護和星光的照明下(在那種沒有電力的地方,星星的光芒真的很亮),就這麼拚命往坎大哈的方向走了三個晚上。
我身上穿著平常穿的那套灰色披蘭:一種寬鬆的棉長褲,以及相同布料的長版及膝上衣。媽媽行走時臉上罩著大面紗,但她布袋裏也帶了長袍,只要遇到別人,她就把長袍披上,這樣別人就看不出她是哈札拉人,也可以順便把我藏起來。
第一天早上天亮時,我們在一處商旅驛站短暫停留了一會兒——我是從鐵欄杆窗戶看出它是驛站——以前應該曾經被塔利班份子或其他人當作囚禁場所使用。那裏一個人也沒有,這樣很好,但我覺得很無聊,於是開始瞄準一個掛在柱樑上的鐘鈴。我撿了一些石子,試著從百步外的距離打那個鐘鈴。最後我終於打中它,但那個男的卻急忙跑過來,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叫我住手。(待續)◇
——節錄自《海裏有鱷魚》/寶瓶文化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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