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我不信共產黨的,也不聽法輪功的,我保持中立。還有人說:我不支持中共,也不支持法輪功,我保持中立。
正常司法環境下,法官在民事案件中需站在中立的立場上,兼聽原告、被告雙方的理由,最後結合法律技術分析,做出傾向性裁決。裁決結果可能六四開,可能五五開,也可能全支持原告或被告某一方。可見,真正中立的立場,不是誰都不聽、誰都不信,不是簡單的各打五十大板,不是沒有傾向性。
在1999年之後的起初幾年,中共針對法輪功的造謠攻勢鋪天蓋地,任何生活在中國的人想躲都躲不過,如果那時真能做到不信中共的,就應該了解一下法輪功是怎麼回事,聽聽法輪功學員是怎麼說的。加拿大一位在中國從事法律工作十四年、在上海開辦第一家外國律師事務所、曾任教復旦大學法學院的安世立大律師(Clive Ansley)是一個名副其實的中立者。他在2006年4月提供的一份證詞中稱,「從鎮壓法輪功開始的1999年到2003年5月底,我居住在中國。期間,我每一天都見證了中國出版業和電視媒體對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持續不斷的誹謗。這是我所見過的最極端、完全不合法的、十足的仇恨運動。歷史上,我所了解的唯一可與之相比的仇恨運動是在歐洲由阿道夫.希特勒發起的針對猶太人的仇恨運動。」
涉及法輪功的另一個關鍵問題是,中共用它「槍桿子加筆桿子」那一套控制中國幾十年,把整個中國人的價值觀和思維模式都扭曲了,使人善惡不分、正邪莫辨。中共迫害法輪功,集古今中外邪惡之大成,使用了諸多的卑鄙手段,比如「天安門自焚事件」,找幾個人扮演法輪功學員搞自焚,意圖栽贓和煽動仇恨,為下一步加劇迫害造勢。在這樣的大是大非面前,如果人們明知是怎麼回事,卻仍然堅持「即使法輪功是被迫害的,是冤枉的,那我也不支持你」,那麼,善良、正義、同情心,這些人之為人的本性如果都沒有了,人類將變成甚麼樣?
真正中立的立場,是多聽、多看、多了解,辨別誰的話可信,在掌握足夠信息基礎上做出自己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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