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皇明仁昨日(8日)下午3時透過電視發表預先錄製的演說,表達了自己要履行(皇室)義務可能有「困難」,顯示他有意實現「生前退位」的強烈意願。如果明仁真的實現「生前退位」,這將是日本明治時代(1867年至1912年)以來200年間的創舉。
日本共同社報道,日皇明仁在這段約10分鐘的演說中,表達在生前退位的強烈意願。他說:「我已超過80歲,在體力方面等也感到種種侷限…… 」又提及擔心或難以全身心地完成皇室的公務,希望能夠得到國民的理解。
以此次表態為契機,日皇透露,他2012年接受心臟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後開始感覺體力減弱,表示「開始思考當出現難以像以往那樣履行繁重公務時,應當如何安置自身,對國家、對國民,以及對我身後的皇族而言才是適當的方式」。
日皇還談及減輕公務負擔的對策,他稱「無限縮小國事行為及公務或許很難」。儘管當日皇健康狀態嚴重不佳時可設置攝政一職,但日皇就此闡述否定想法,他稱「日皇持續不能履行理應完成的公務,直到生命終結其作為日皇的身份始終不會改變」,「衷心祈願象徵日皇的公務能穩定持續下去」。
此前日本主流媒體曾報道,明仁對親近人士透露他想在數年內讓位,並將皇位讓予太子德仁。此報道開始時引起全國震驚,但是後來受到許多日本人歡迎,他們認為現年82歲、受人愛戴的明仁有資格休息。
涉憲法未明言「退位」
日本戰敗後,憲法規定日皇沒有參與國政的權限及不能發表政治論述,且日皇生前退位必然涉及修改法例,因此明仁在演說中沒有直接言及「退位」的字眼,僅以「個人的想法」形容有關舉措。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在日皇錄影片段發表後強調,有關片段僅為日皇闡述對未來公務難以順利執行的心情,並非影響國政的發言,因此不認為與日本憲法有所抵觸。他又說,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表明日後需要思考如何處理有關事件。
朝野皆同意修改法例
報道說,日皇要實現「生前退位」,需要修改日本法例中的《皇室典範》,因現行法例不容許日皇在生前退位。但日經新聞引述日本政府消息指,當局自6月起已進行研究修例,且成立由官房副長官杉田和博為首的秘密專項小組探討修例方向。消息稱朝野各黨均傾向支持修改《皇室典範》,目前已進入協調階段,預計最早將在明年為完善法律正式展開討論。
但有官員指出,即使國會修法讓明仁退位,恐怕需經過數年時間,但即使不退位,皇室亦能以「太子攝政」的情況,由皇太子以日皇名義履行憲法規定的國事。
明仁上次透過預錄影方式向民眾發表意見,是在5年前311東日本大震災時。
日七成國民贊成改制予日皇退位
有關是否贊成日皇生前退位,日本產經新聞與富士電視台新聞網(FNN)最新聯合民調顯示,約七成受訪民眾認為日本政府應修改制度,讓日皇可生前退位。
日本產經新聞與富士電視台新聞網於本月6、7日實施聯合民調,民眾被問到「日皇明仁若想生前退位,交棒給皇太子,政府該如何因應?」
回答「應修改制度,促成日皇可生前退位」者佔70.7%。回答「應慎重因應」者佔27.0%。
民調問「是否認為可修憲促成日皇『生前退位』?」的問題時,回答「贊成」者佔84.7%、回答「不贊成」者佔11.0%。
日本憲法第2條規定皇位為世襲,根據國會所議決《皇室典範》的規定繼承皇位。現行日本的《皇室典範》規定,皇位由隸屬於皇統的男系男性繼承。
而日本歷史中124位天皇,在明治時代前,有過半均選擇「生前退位」。但二戰結束後,日本在1947年公佈最新的《皇室典範》,當中正式確立現行的君主立憲制,天皇亦不再擁有實權,成為國家的象徵,而皇位繼承亦以天皇離世為前提。日本宮內廳在1984年曾表明有關制度是為防止可能出現的違背天皇意志的強迫退位。
外界對日皇宣佈希望「生前退位」有不同猜測,當中主流意見認為日皇因年事已高且多病,無法履行大量國事公務。但也有猜測指,日皇此舉是希望儘早將皇位傳予太子,因太子德仁已屆56歲,超過明仁在1989年繼承皇位時的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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