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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委託港大民研進行的調查顯示,對監警會有信心的受訪者跌至39%,是有調查以來最低,認為沒有信心的人則增至34%。去年大圍美林村一名老翁被殺,警方拘捕一名智障男子,在發現他可能有不在場證據後,但仍召開臨時簡報會公佈,更以「誤殺」罪名提出起訴,其後證實他與案無關,撤銷控罪及將他釋放。智障男子的哥哥其後代為投訴9名警員,警方和監警會審查有關個案後,多項指控列為「獲證明屬實」,又要求加重涉事警務人員的處分。

監警會連續第四年委託港大民研進行公眾意見調查,以了解公眾對監警會的認知度和整體形象的觀感,以幫助監警會評估及擬定教育及傳訊方向,加強公眾對監警會的認識。調查在3月7日至17日進行,成功訪問1,002人。

本年度的調查發現,公眾對監警會的認知度維持在高水平,81%受訪者曾聽過監警會。表示聽過監警會的受訪者當中,近一半人能夠正確指出至少一項監警會的職能。但另一方面,仍有55%受訪者錯誤回答監警會的職能。主席郭琳廣認為結果反映,監警會在加強公眾對監警會的認識仍有進步空間。

市民指無效率低透明度

雖然有20%受訪者認為「監警會」是處理投訴警察最有效的渠道。但是公眾對監警會的信心及觀感都是歷年最低。對監警會有信心的受訪者,由去年的44%跌至今年的39%,連續兩年下跌,亦是調查以來最低,認為沒有信心的人,則由24%增至34%。對監警會現時兩層架構投訴制度有信心的受訪者為39%,同樣跌至新低,沒有信心的升至32%新高。

認為監警會監察和覆檢投訴個案沒有效率及一般的同樣為29%,認為有效率的有22%。透明度方面,有36%認為透明度一般,34%認為低透明度,認為具透明度的只有18%。郭琳廣主席表示,監警會未來會致力加強公眾宣傳及和持份者的溝通,及提升透明度。

警去年誤捕 9人涉疏忽職守濫權

另外,去年大圍美林村一名老翁被殺,警方拘捕一名智障男子,負責個案的警司在發現他可能有不在場證據後,但仍召開臨時簡報會公佈,並將他扣留接近48小時,更以「誤殺」罪名提出起訴。其後證實他與案無關,才撤銷控罪及將他釋放。

智障男子的哥哥其後代為投訴9名警員,共涉及11 項指控(「疏忽職守」、「行為不當」、「捏造證據」及「濫用職權」)。投訴警察課調查後發現,一名警長向投訴人作出警誡後錄取口供時,發問了引導性的問題,因此將該項「濫用職權」的指控,以及刑事調查組3 名人員延誤調查投訴人不在場證據的「疏忽職守」指控,分類為「獲證明屬實」;其餘的指控,投訴警察課則分類為「並無過錯」或「無法證實」。調查期間,投訴警察課增加多3 項「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的「疏忽職守」指控。最後4人需要接受紀律覆檢,5人被警告及訓喻。

監警會審查有關個案的調查報告後,就部份指控的分類向投訴警察課提出質詢,投訴警察課最後更改多項指控的分類,包括將一項未能為投訴人提供醫療護理的「疏忽職守」指控,由「無法完全證明屬實」改為「獲證明屬實」,一項拘留時間過長的「濫用職權」指控,由「無法完全證明屬實」改為「獲證明屬實」。一項不恰當地召開臨時簡報會的「行為不當」指控,由「並無過錯」改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並且增加一項「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的「濫用職權」指控,及兩項「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的「疏忽職守」指控。

對於一名警長錄取口供時發問引導性的問題,投訴警察課認為只需「作出警告但毋須將此事記入分區報告檔案中」。監警會認為事件非常嚴重,而處分未能充份反映指控嚴重性,建議加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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