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香港段多次工程延誤,最快要到2018年第三季度才可以通車,造價升至853億元,超支203億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日以證人身份,出席立法會一個專責委員會的聆訊。張炳良表示,他上任時並不知道西九龍總站有嚴重延誤問題,2014年初突然收到港鐵延誤消息,感到驚訝。
立法會調查高鐵香港段工程延誤的專責委員會,昨日下午進行最後一次研訊,首次傳召運房局局長張炳良作供。張炳良表示,他2012年7月1日出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同月18日時任港鐵行政總裁韋達誠致函給他,稱港鐵會維持在2015年完成所有工程並通車的目標,信中有提到跨境段隧道鑽挖工程的滯後,但無提及西九龍總站工程。
張炳良指路政署署長2013年11月20日向他作出簡報,指由於邊境至米埔隧道及西九龍總站合約滯後,高鐵通車目標或受到影響。他認為政府需要坦白交代,計劃在2013年11月22日舉行的鐵路小組會議上,說明高鐵可能要在2015年後才可投入服務。但韋達誠前一天致電給張,強調所有必要工程仍有可能完成,維持2015年年底為目標完工日期。
對延誤消息感到驚訝
直到2014年4月12日,他在海外收到韋達誠的來電,告知高鐵項目工程只能於2016年年底完成,更需延至2017年才能通車,張炳良指當時對此感到驚訝,因為5個月前港鐵仍預計可在2015年完工。港鐵與政府當晚開會商討,港鐵一方多番強調有信心,要求多半年時間追回進度。事後回看,張認為局方及路政署對港鐵過份信任,或者應該告知立法會,當局與港鐵對工程看法的分歧。
張炳良表示,高鐵是政府首次以「服務經營權」模式推展的鐵路項目,即政府出資,由港鐵以受託形式負責設計和建造,將來以經營權去營運。他認為今次高鐵延誤事件,顯示有關模式出現問題,帶來深刻的教訓。他又指會積極考慮委員查閱政府與港鐵簽下的委託協議的要求,但由於委託協議包含商業敏感性的內容,會在與港鐵商討查閱方式後,會儘快告知各委員。
路政署監督應更進取
對於外界批評政府監管港鐵不力,張炳良反駁指,根據政府與港鐵簽署的委託協議,港鐵作為「項目管理人」有最大的工程監管責任,他是項目監察者,路政署的角色則是核實監督者。加上路政署與其監核顧問的團隊只有約40人,相反港鐵的監察團隊則約有750人。不過張炳良承認,路政署在核實高鐵工程進度和監督程序,依靠港鐵提供資料確有不足。
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問張炳良,他認為高鐵延誤事件是人為,還是制度問題?張炳良回答,當中涉及人為因素,制度亦非盡善盡美。他認為如果當時港鐵公司與政府坦誠溝通,可以避免公眾不必要的估計和猜想。張又重申政府會追究港鐵責任,具體要視乎有否盡最大努力推展項目,包括工期及控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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