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近日接連發生因狗隻襲擊造成傷亡的事件,引起社會關注狗隻管理及執法問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14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政府正檢討「格鬥狗隻」及「已知危險狗隻」的定義和監管制度,爭取在明年內完成修例。他又透露,由2021年至今年首5個月,漁護署合計捕獲逾2,200隻流浪狗,當中逾600隻遭人道處理。

謝展寰書面答覆議員質詢時表示,為加強保障公眾安全,政府正全面檢視現行有關管束狗隻的法規,會於今年年底就修訂建議諮詢立法會事務委員會,爭取在明年內完成修例工作。

現行《危險狗隻規例》訂明比特鬥牛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以及上述4個種類的任何混種,均屬「格鬥狗隻」。若狗隻在未受激怒的情況下咬噬或襲擊人或受飼養動物,導致對方死亡或嚴重受傷,或狗隻屢次襲擊人、令人害怕受襲擊,裁判官可將其分類為「已知危險狗隻」。

對於是否需要更新上述定義,謝表示政府正聽取不同持份者意見,亦會參考其它國家或地區的監管經驗,按風險為本的原則,定出合適方案。

研加重棄養及管束不當罰則

加強狗主責任方面,謝展寰指,現行《狂犬病條例》及《危險狗隻規例》已就妥善管控狗隻訂立明確規定,並列明棄掉動物等違規行為的罰則。不過,鑑於社會普遍認為現時針對棄養動物及沒有妥善管束狗隻的罰則阻嚇力不足,政府會研究加重相關罰則。

謝展寰強調,現行法例並無所謂「代登記狗隻晶片」的安排。作為登記狗主,必須承擔法律規定的所有畜養人責任,妥善照顧及管控名下狗隻;棄掉狗隻或放任狗隻在公眾地方遊蕩均屬違法行為。

漁護署正研究更新狗隻牌照申請表格,以更清晰的字句提醒畜養人須承擔的管束責任。

政府亦會研究加重棄養動物及沒有妥善管束狗隻的罰則,並在曾發生襲擊事故或流浪狗較多的高風險地點加強巡查。

至於停車場、露天工場、物流場地、貨櫃場及棕地等場所的飼養狗隻管理規定,謝展寰表示,漁護署會參考現有的《地盤狗隻飼養守則》,制定適合鄉郊環境的教材,向場地負責人及畜養人說明管束狗隻的責任,以降低潛在的公共安全風險。

他強調,無論在公眾地方或工作場所,包括建築地盤及上述場地,畜養人均須妥善管控狗隻,並為狗隻領取牌照及定期接種瘋狗症疫苗。

今年首5月55隻狗被人道處理

謝展寰又表示,漁護署已按風險為本原則分析近期狗隻襲擊人畜的個案,會優先在曾發生事故或流浪狗較多的高風險地點加強巡查,並捕捉無人看管的狗隻,以消除社區安全隱患。

由2021年至今年首5個月,漁護署合計捕獲逾2,200隻流浪狗,當中逾600隻遭人道處理。當中今年首5個月,捕獲178隻流浪狗,人道處理當中55隻。

漁護署在捕獲無人看管的狗隻後,會嘗試尋找畜養人並聯絡對方領回。至於無人領回的狗隻,如身體健康及性情溫馴,會轉交動物福利機構供市民領養;如狗隻具有攻擊性或不適合領養,最終可能需要人道處理。

過去5年漁護署處理無人看管狗隻的數據
年份 捕獲 主人領回 轉交動物福利機構供市民領養 人道處理
2021 430 127 196 78
2022 326 76 152 82
2023 463 105 155 117
2024 425 79 189 160
2025 398 80 143 125
2026(截至5月) 178 40 57 55

註:在相關年份被主人領回、 獲領養及被人道處理的無人看管狗隻,可能並非於同年捕獲。漁護署沒有備存市民從動物福利機構領養狗隻的數目。 

4個動物領養中心獲批約1.36億元資助

在動物安置設施方面,謝展寰表示,漁護署設有年度「動物福利機構資助」計劃,支援動物福利機構舉辦領養服務、教育及宣傳計劃,以及包括絕育在內的預防性獸醫治療等活動。

他指,動物福利機構如需覓地營辦動物領養中心,可考慮申請租用地政總署公布、供非政府機構以短期租約形式申請作社區、團體或非牟利用途的空置政府用地。獲相關決策局政策支持及地政總署原則上批出短期租約的機構,亦可向發展局申請資助,以進行一次過、基本及必需的復修工程,以推行惠及社區的項目。

截至目前,獲資助並已完工及投入服務的項目中,有3個為動物領養中心,均由漁護署夥伴動物福利機構營辦,設施合共可容納約450隻動物,包括流浪狗隻。另有1個動物領養中心項目正進行詳細設計及工地勘測,目標於2027年底完工。政府至今就上述4個項目批出約1億3,560萬元資助,並會視需要加強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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