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群育學校香港青少年培育會陳南昌紀念學校於2022年爆出校政風波,校董會指時任校長黃麗婷疏忽職守、處理行政不理想,即時解僱黃。黃不滿學校無理解僱,向勞資審裁處提出申索,追討近580萬元欠薪、代通知金等。案件今(14日)提訊,主任審裁官沈其亮稱,警方仍正調查與本案相關的案件,認為調查結果將帶來啟示,故將案件押後至明年6月30日再提訊。黃在庭上指,在該校任校長要「埋沒自己嘅良知」。

申索人為黃麗婷;被告為香港青少年培育會陳南昌紀念學校法團校董會。校董會今由署任校長張家豪代表。

本案關鍵是黃有否嚴重行為失當致即時解僱,明白黃麗婷反對無限期押後,但認為警方調查結果將帶來啟示,因此審裁官押後案件至明年6月30日再訊。申索書顯示,申索人向被告申索總共5,799,368.68元,包括代通知金、欠薪、工資損失、公積金政府贈款額損失、公積金股息損失及遣散費,至於終止僱傭金及第32P條規定下的補償則有待評估。

就案件開審日期,黃反對無限期押後,她關注現時警方指12宗相關案件,有10宗已轉介律政司,事件至今逾4年,要否等到全數宗案件均獲律政司指示後,就可以展開本案在勞資審裁處的聆訊。一旦再有更多相關事件或案件,要否繼續等。

指校董會領導有問題

黃指出,該校校董會在4年來,更換8名校長,質疑校董會既然專業,為何仍未找到適合其標準的校長。她並直言「做呢個位就要埋沒良知⋯⋯要忍⋯⋯去賺校長嘅薪水」,又表示自己作為一個小市民,難以對抗領取公帑的法團校董會。

校方認為警方調查與本案有密切關係,押後屬合適。

沈官考慮雙方陳詞後,認為警方調查牽涉本案重點,即黃麗婷有無嚴重行為失當,導致被即時解僱,希望押後案件至2027年6月30日時,視乎警方的調查結果,如會否提控,會對本案有所啟示。

案件編號:LBTC278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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