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一名在悉尼開假中國警車的華裔男子李坤朗(Kunlang Li,音譯)在法庭承認多項罪名。他此前駕駛的平治車貼有「公安」的中文字樣,車頭引擎蓋上的英文警察字樣被誤拼為POILCE。

據《每日電訊報》報道,庭審當天,李坤朗比預定時間遲到近一小時才與律師抵達法庭,法官一度準備簽發逮捕令。當辯護律師趕到後,法官要求其向法庭致歉,並要求其對法庭保持應有的尊重。

李坤朗承認的罪名包括使用虛假文件影響公職人員履職; 提供明知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持有未經授權的違禁槍械;駕駛時未展示P牌;未按規定安全存放彈藥。

法官還表示,這是一宗非常離奇的案件,因此,她下令製作一份完整的量刑前報告。

2025年7月18日下午,警方在史卓菲(Strathfield)發現了一輛黑色平治S-Class轎車,車身貼有中文「公安」字樣,車頭引擎蓋上的英文POLICE還被誤拼成POILCE。

警方隨後在附近的便利店找到21歲的李坤朗。他向警方表示,這輛車有時由他駕駛。

當警方詢問車輛用途時,李坤朗出示了一份文件,聲稱該車用於中國領事館公務。

不過,警方調查後確認,該文件並非中國領事館簽發,屬於偽造文件。

警方隨後還查獲一張偽造的殘障人士停車證,證件上寫著:「中國殘疾人聯合會(China Disabled Persoons Federation)請求 新南威爾斯政府為持證人提供便利及必要協助。」

其中,英文詞Persons被錯誤拼寫成了Persoons。

警方進一步檢查車輛後備箱時,又發現一個盒子,裏面裝有一個膠袋,內有48發實彈。

李坤朗持有合法的 新南威爾斯槍枝執照,有效期至2028年10月。當天,警方以未按規定安全存放彈藥而將他逮捕。

警方隨後搜查李坤朗住所,並在衣櫃內查獲一把凝膠槍。

李坤朗對警方說,當天他故意未懸掛P牌駕駛,以避免警方發現其駕駛的是P牌駕駛員禁止駕駛的平治S350D車型。

去年9月,李坤朗先是否認警方指控,後來在與警方協商後承認了部份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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