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社民連主席陳寶瑩2023年擺街站期間,因掛黑布橫額及籌款,遭起訴受審後,裁定6罪罪成,被判罰款6,600元,她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提上訴,高等法院押後裁決。暫委法官王詩麗在聽取雙方陳詞後,表示需時考慮,將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陳寶瑩被票控3項於政府土地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罪,另被票控3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案情指,陳寶瑩和其他社民連成員2023年4至5月在銅鑼灣擺街站時,掛黑布和籌款。

辯方表示,涉案無字黑布只是臨時展示,沒有其它用意,建議法庭不應考慮黑布外的情況,否則便如律政司一方所說, 黑布隨著言論而改變其表達的意義,黑布的意義便變得千變萬化,又指派發的刊物已刪除捐款字眼,且刊物所刊有的銀行戶口二維碼並非有效,掃描後連接不到有效的連結,故不能收集金錢,不屬籌款活動。

控方反駁指,當日陳寶瑩以揚聲器廣播高叫,向市民解釋掛黑布原因,每次懸掛長達兩小時,是傳播政治訊息,又指街站刊物無刪減銀行賬戶二維碼,顯示被告想保留籌款活動,認為即使沒有有效二維碼亦可當為籌款活動。@

案件編號:HCMA 2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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