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自閉症男子被指是「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因推動「港獨」,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分裂國家」罪,其中案發時15歲男生早前認罪被判囚42個月,其餘兩人涉製作黨徽、宣傳材料,草擬制裁中港官員提案,及討論判處政府高官死刑等,今日(3日)於區域法院認罪,續還押至7月29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

兩名被分別為告陳泰森(現27歲,報稱速遞員)、伍始東(現25歲,報稱侍應)今日承認「串謀分裂國家」罪。

主控、律政司檢控官尹培軒讀出兩人的背景,指陳泰森有學士程度,曾於2022年11月因「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煽動」罪判監12個月;伍始東則中六畢業,無案底。法庭書記向兩人讀出控罪後,兩人大聲回答「明白」、「認罪」。

辯方求情指,陳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完成美術設計課程,其父親及為他撰求情信的傳道人今到庭支持。陳明白罪行嚴重,判監無可避免,望法庭考慮其背景、精神狀況及求情信。

法官練錦鴻則表示,陳在2022年已服刑,「他所做的事已經懲罰了一次,我不是要罰多他一次,只是談及求情理由,現在人人都聲稱被捕之後信教」。

辯方解釋,陳兒時曾接觸宗教,之後沒繼續,過去一年再被還押期間,傳道人再次接觸他及其家人,他亦正式受洗,傳道人保證未來會持續監督其更生情況。

辯方又補充,陳在2022年獲釋後,經歷非常差,不論是其案底或自閉症,都令他在職場上面對更多困難,生活上有許多磨擦,令他產生錯誤想法,「再有一些海外人士加以利用,這宗案件很讓人揮之不去的是,3名被告都有這樣的嘅精神狀況」。

法官練錦鴻則質疑,陳泰森曾因「煽動」罪判監,又在警誡下稱為取政治庇護加入「建國聯」,似乎不是因真誠抱持理念,非純粹出於功利主義。辯方指,被告純粹出現錯誤想法和仇恨,不知怎樣處理,「當有人聲稱可以這樣解決,他便錯誤地相信了」。

辯方還指,陳自12歲起因自閉症一直求醫,但自閉症無法以藥物醫治,醫生只能跟進情況。陳上次監禁期間出現適應障礙症,開始服藥控制情緒,這次被捕後亦有獲處方藥物,懲教署安排輔導員跟進,相信署方不斷更新政策會「越做越好」,相對2022年《港區國安法》剛生效1年時有所不同。

至於另一名被告伍始東,法官關注其住所藏有的「藏獨」雪山獅子旗、「廣東獨立」旗幟等從何得來?辯方指,是被告自己設計,再找人幫忙印製,部份則是被告自己購入。

法官指,伍自行設計旗幟,難說成是「一時好奇」犯案。辯方補充,伍自小一確診自閉症,至本案被捕前一直覆診,還押後獲安排輔導員跟進,伍一直積極參與並深感後悔,知道不可重犯。

案件編號:DCCC1367/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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