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司徒華叔泉下有知,看到今日法庭的支聯會案審訊,控方文件多處提及他以前的發言,不知會有何感想?那6個曾在他口中重複過無數次的字眼,如今被律政司定義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非法手段。那些關於「非法目標」的法律修辭,像是一層層冰冷的裹屍布,試圖將1989年香港人最純粹的愛國情懷與民主願景,重新定義為一場預謀已久的犯罪。
司徒華,代表著一種早已絕跡的「香港式古典愛國主義」。華叔那一輩人,骨子裏是北宋范仲淹「先天下之憂而憂」的儒家擔當。他對中國的熱愛,不是那種為了陞官發財、旗幟鮮明的投名狀,而是一種近乎苦修的、帶著批判與期許的深沉眷戀。
現在控方文件羅列了支聯會的資產淨值、成員團體、以及六四紀念館裏的明信片和記憶棒。文件說,這些都是為了「激起民眾對國家政權的厭惡」。其實,華叔從不需要刻意「激起」甚麼。他只是像一個嚴厲的校長,指著歷史教科書上被塗抹的那一頁,告訴後來者:人不能活在謊言之中。
文件提到「支青組」,華叔晚年最憂心的,莫過於火種的傳承。他總是在晚會結束時,看著那一張張年輕的臉龐,眼中閃爍著期盼。他認為「香港的民主運動,已經成為中國民主運動一部份」。這在當時是多麼大氣、多麼自信的香港情懷?那時的香港,自命為中國的燈塔,試圖以一己之光,照亮母體前行的道路。
然而,時移世易。當年的「五大綱領」,如今在法律的顯微鏡下,被解構成了「推翻、破壞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華叔當年推動的,是「建設民主中國」。在他的邏輯裏,民主與愛國是一起的,是為了讓國家更好地發展。但如今,法律的界限已經劃定:在憲法序言面前,任何關於權力結構的異議,都可能觸碰「非法手段」的雷區。
如果華叔還在,他大約會扶一扶眼鏡,淡淡地說一句:「歷史自有公論。」六四紀念館裏的那些展品,被控方視為「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但在華叔眼中,那是血寫的事實,是民族走向文明必須跨過的門檻。
現在,他的戰友們——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正坐在被告席上,承受著他當年或許已經預見到的重量。控方文件中詳述了他們在《國安法》生效後的言行,如何堅持那6個字,如何維持支聯會。這種堅持,本質上是對司徒華精神的守靈。
思念華叔,也是在思念那個曾經可以容納理想主義的香港。那時的香港,雖然是一塊「借來的時間、借來的空間」,卻擁有容納異見的雅量,擁有守望真相的勇氣。華叔的存在,本身就是香港軟實力的體現 —— 一個能讓全世界看到中國人也可以擁有獨立人格與民主素養的地方。
今夜,維園無火,法庭有聲。在那些厚重的法庭文件中,司徒華這個名字,已經化成了一個政治符號。華叔,你走得正是時候,避開了這場令人窒息的時代。當「結束」被定義為「顛覆」,當「記憶」被定義為「煽動」,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讀著你的回憶錄,在心底為那個「建設民主中國」的殘夢,再點一盞無形的燈。
歷史的長河從不因一紙公訴書而改道。正如你當年的輓聯所言:「成功不必我在,功成其中有我。」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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