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今日(18日)公布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項目傳承人的認定機制及準則,將於明年1月6日至3月2日接受申請,預計明年內公布首批傳承人名單。申請者須親身向香港非遺中心遞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
目前本港非遺代表作名錄共有24個項目。特首李家超於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制訂相關認定制度。非遺辦事處表示,機制參考大陸、廣東省及澳門做法,並配合本港情況制定認定機制和準則。
傳承人須推動項目傳承、培育後繼人才、妥善保存相關實物/資料、進行研究、參與宣傳教育工作。申請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技藝精湛,熟練掌握非遺代表作名錄項目的知識和核心技藝,在香港傳承實踐累計20年以上。
非遺辦事處將於明年1月6日中午12時正起接受有關申請,至3月2日中午12時正截止,申請表格於1月6日起可在非遺辦事處網站下載。申請者須將填妥的申請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親身遞交至香港非遺中心(新界荃灣古屋里二號三棟屋博物館)。
非遺辦事處將於明年1月12日下午3時,在香港歷史博物館地下演講廳(九龍尖沙咀漆咸道南100號)舉行簡介會,向有意申請者介紹認定機制和準則的內容,需預先報名。
申請者須提交資料的資料包括:傳承譜系或師承脈絡、學習與實踐經歷;所掌握的非遺代表作名錄項目的知識和核心技藝及成果的資料,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等;進行傳承、宣傳推廣等活動的情況;相關實物、資料的情況(如適用);以及對評估申請具參考性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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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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