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18日)宣布,委任監察委員會就一宗涉及屯門區區議員葉吉江的指稱行為失當進行調查。

翻查資料,葉吉江去年8月涉嫌在上水危險駕駛私家車,並與一輛的士迎頭相撞,他更被指身上有酒味,其後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和一項「在酒類的影響下駕駛汽車」罪。他承認前一項罪名,「酒後駕駛」罪則獲撤控,並於今年5月9日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須停牌6個月及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政府今日發出的公告指,屯門區議會主席及三名屯門區區議員於7月15日,根據《區議會條例》就葉吉江議員的指稱行為失當發起調查。民青局局長委出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五名成員為李德康、王淑芬、伍景華、劉婉儀及劉嘉華。局長會在考慮委員會呈交的調查報告後作出裁決,並會適時作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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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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