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宗《反恐條例》案件今日(3日)在高等法院繼續審訊,8人被控於2020年初策劃3次爆炸行動。控方稱,被告張家俊疑似在Telegram上提到「下星期如果冇失手嘅話,最少兩三隻狗死/重傷,20kg蛋糕乜都飽」,而警方在涉案單位檢獲炸藥及電線,部份物品極具危險性,所以未將實物帶到庭上展示。

8 名被告包括何卓為(37 歲,無業)、李嘉濱(26 歲,裝修工)、吳子樂(28 歲,金融從業員)、張家俊(30 歲,程式工程師)、楊怡斯(29 歲,文員)、張琸淇(25 歲,入境處登記主任)、何培欣(23 歲、浸大四年級生)及周皓文(25 歲、測量員)。

首 7 名被告被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以及一項交替控罪;李嘉濱另被控以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控方今日繼續傳召證物警員,案發時擔任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偵緝警員的白智峰在2020年3月8日執行搜查令,搜查第4被告張家俊租用的葵涌鍾意恆勝中心單位。庭上逐一呈現搜出的物品,包括手機、筆記型電腦、寫有張名字的卡片及支票簿。此外,現場還發現電路板、電池、測量儀器、一個裝有橙色電線的盒子及炸藥。控方指出橙色電線與炸藥屬危險品,因此沒有直接呈堂。

白智峰表示,他檢取張家俊的iPhone進行取證,除發現TG對話外,還在「最近刪除」的相簿中發現數段影片。庭上播放的影片顯示,有人在廁所內測試引爆炸藥,畫面出現短暫閃光。白強調,未曾非法干擾證物,取證後已將手機交予網罪科。

控方指出,被告計劃在將軍澳悼念周梓樂的祭壇放置炸彈。根據TG對話,張家俊手機曾傳送一張設計圖,顯示一個長方體的尺寸為7厘米深、30厘米高及45厘米闊;疑似由被告李嘉濱的帳號回應「黑火藥引線單條測試,點火失敗」。此外,在涉案群組「烘焙同好會0.3」中,手機機主提到樓下有「便衣狗車」,另有人回應「未見有RB,人在TKO」、「今晚RB咁勁,要諗另一種方法運入去」。

白智峰供稱,在張家俊的單位內搜出一個灰色背囊,在張的私家車中發現俗稱「豬嘴」的防毒面具、電路板及聚酯樹脂。控方再展示了一張TG群組中的照片,拍到同款灰色背囊和疑似炸彈,控方聲稱該背囊正是作為證物被檢取的物品。

案件將於下周一(6日)繼續聆訊。

案件編號:HCCC186/2022@

----------------------
🎯 專題:中共海外升級攻擊法輪功
https://hk.epochtimes.com/category/專題/中共海外升級攻擊法輪功
----------------------
【不忘初衷 延續真相】
📰周末版復印 支持購買👇🏻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