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集團旗下3間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案件今日(1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黎表示,他在2020年的節目中形容中國「獨裁」,是因為中國正是獨裁。但法官質疑黎曾表示,要改變中國,等同要求穆斯林改為相信「你的宗教」,不過黎稱並非要中國完全放棄其價值。
案件今日進入第111天審訊,黎智英第19日出庭作供,繼續由辯方盤問。辯方播放黎2020年8月18日播出的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當中黎形容,中國以其獨斷和獨裁價值觀入侵國際事務,比俄國入侵烏克蘭更可怕,並稱「如果我們不能改變中國,中國如此強大,就會改變我們」。
辯方問,黎智英是否以此煽惑他人憎恨中央政府?黎否認,表示俄國入侵烏克蘭是短暫的,「總有解決方案」,加上烏克蘭只是小國;但中國作為大國,若不嘗試令其融入(assimilate)國際價值體系,便會成為全球現象,中國的對國際價值的入侵將持續。
法官杜麗冰質疑,黎並非要中國「融入」,而是要改變中國。黎回應,他指的改變,是中國的價值要「融入」世界的價值。杜又質疑,在「give and take(雙方互相遷就)」中,本案的情況是等同要求穆斯林「皈依你的宗教」。黎重申一直想中國價值融入世界,但融入時總會有「give and take」,不過並非主張中國須完全讓步(give)。黎並指訪問較突然,無法說明細節。
黎在節目中又稱,美國對中國的制裁,不是最大的傷害,而是暗示將有一場貿易、外交等方面發生大規模對抗的熱戰(hot war)。
黎在庭上否認提倡針對中國的制裁,當時覺得美國對中國實施制裁帶來的影響「不是最糟」,而是中美間的重大對抗,會嚇怕投資者,結果將是毀滅性。
至於黎將中共形容為「authoritarian regime(威權主義政權)」,是否意圖煽動針對中央政府的憎恨,黎否認,重申只是陳述事實。
另外,2020年8 23日,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大時代快將來臨〉,針對習近平提到,「今日你當然有權做毛主席第二,是否做得來,將是你的極大考驗。」黎否認上述段落煽動憎恨中央及香港政府、煽動人們以非法手段改變香港的政治制度、要求他人不守法。
官關注黎批當局扭曲7.21事實
黎的Twitter 2020年8月27日發文,提到7.21元朗白衣人事件,指「希特拉扭曲了國會縱火案的事實,然後邪惡就橫行了」,並質疑7.21的真相被港警扭曲,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更被起訴,反問「邪惡會在香港橫行嗎?」黎指帖文由李兆富撰寫。
同日,黎在《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中,提到林被捕時,評論「他們重寫了歷史」,「逮捕了16名沒有犯任何法律的人」,「沒有法治,沒有事實,沒有黑白之分,沒有對與錯」。辯方問,為何黎認為此事破壞香港法治?黎指,因為他們保護通市民但被起訴。法官李素蘭問黎,是否認為政府在《國安法》下扭曲事實,黎回應至少是警方有扭曲事實。
另一方面,庭上再提到黎的Twitter帖文,多次有hashtag「#StandWithHongKong」(「重光團隊」英文名)。法官關注黎有無留意帖文中這個hashtag,黎同意自己沒有留意,並指自己從來沒有留意「SWHK」,當時不知道其是一個組織,只理解成一個短語(phrase)。黎強調自己「不想加入任何人」。
8月26日,黎智英在英文版《蘋果》通訊群組,傳送關於大陸每年進口糧食一億噸,難自給自足等報道予《蘋果》高層,並建議「可以多找些大陸人生活困擾的新聞」報道。當時獲回覆「明白」、「收到」。黎被問到為何問相關新聞英文版《蘋果》有無翻譯時,解釋相關新聞是國際社會讀者有興趣知道的,並指英文版沒有足夠新聞。
案件編號:HCCC5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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