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爸媽出去旅遊 回來背上10年按揭」的消息上了熱搜榜,引起廣泛熱議。大陸多地「旅遊購房團」存在已久,以免費旅遊的方式誘導老人參團,再忽悠他們在外地買樓。

旅遊買回一套海景房 退不掉

近期,不少網民在社交平台發帖稱:省吃儉用了一輩子的爸媽,出去旅個遊,回來卻背上了按揭。更糟糕的是,有的父母不僅隱瞞家人,還處處為銷售說話,讓蒙在鼓裏的子女為此煩惱不已。

《北京青年報》報道了一個實例。最近,湖北的劉亮(化名)表示,「60多歲的母親,出去旅個遊竟買回一套海景房,退也退不掉。」一家人為這個事焦頭爛額。

打電話、跑銀行、找律師、查資料……最近,劉亮的大部份時間和精力用在了母親剛買的一套房上。這還是他媽媽突然要把家裏存的各種酒拿出去抵給別人,房子的事情才暴露出來。

「第一次拿酒給別人的時候,我們就覺得很奇怪。多次詢問後,她才說了買樓子的事情。」劉亮說,老人連首付都湊不齊,銷售就鼓動她看看家裏有甚麼東西可以抵扣房款的,前前後後她拿出去的酒價值三萬多元。

劉亮上網查詢發現,有很多老人花幾百元報團旅遊,卻在外地買了海景房的例子。在搜索相關訊息時,詞條中往往會自動帶著「騙局」這個詞。這讓劉亮意識到,事情並不簡單。

劉亮說,此前他媽媽經人介紹報了個低價旅遊團,順便去看了海景房。「這個團每人要交2400元,其中保證金2000元,剩下的400元是實際費用,包括往返機票和住宿,行程結束後,2000元的保證金會退回。」

等到了目的地,那裏的銷售人員就開始推銷房產。劉亮透露,銷售的話術很多,「說海邊的房子適合養老;在那邊也能找個老伴;還能給孩子留一套海景房;如果不想住的話可以出租,公司也可以幫忙轉手賣出去;買的樓盤是清盤價,價格低等等。」

劉亮表示,為了讓老人買樓,銷售的套路很多,「甚至還讓我媽拉人頭賺零花錢抵扣房款,跟傳銷一樣。」

據劉亮描述,他媽媽在銷售人員的忽悠下辦了10年的按揭,今年9月初支付第一筆購房款三萬塊錢。貸款10年,每個月還款2600元,「銷售說,公司可以給抵扣2000塊錢,共抵扣兩年,兩年之後如果我媽帶人來買樓,會有480萬的業績,這個業績可以繼續抵扣,就等於她買樓子的貸款,公司幫她還上。」

40多萬買的房子就值10萬

為了及時止損,劉亮已把老人因購房辦理的銀行貸款緊急取消了。「但是3萬多的首付款,加上抵出去的酒,一共7萬塊錢卻沒辦法拿回來。」最讓人難以接受的是海景房的實際價值。

劉亮查了他的母親購買附近的真實房源情況,「基本上就是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小房子基本是一套十萬元出頭,實際上也沒有甚麼成交,沒有人買。我媽是以6000多塊錢每平方米的價錢買的,總共花了40多萬。」

浙江寧波一名網民發帖稱,十幾年前爸媽被忽悠包飛機包吃住去玩,結果一同去的鄰居們一人買了一套,「當時買的58平方米20來萬,現在中介收房只出價六七萬,真是賣也不是不賣也不是」。

多地老年人被忽悠 在外地買樓

劉亮不是唯一為此煩惱的年輕人。福建網民樂樂(化名)說,她的母親也是報了旅遊看房團後在外地買的房,回來後還隱瞞家裏人,「看了她手機帳單才知道這個事情,我們一家人被搞得不得安寧,最後老人的三萬多定金也沒要回來,一想到這事就來氣。」樂樂吐槽,她母親不僅被洗腦辦假證買樓,還處處為銷售說話。

此類事件曾多次被媒體曝光。杭州蕭山的退休老人張先生在參加了一個酒會後,被一步步誘導買了外地海景房。張先生說,到了酒會現場才知道是房產推介會,「會上說只要花200塊錢就可以去沿海城市旅遊三天,包吃包住還能順道看房。」抱著去看看也不吃虧的想法,張先生參了團,沒想到卻成了噩夢的開始。

自己有房的張先生本沒有購房想法,但銷售許諾的豐厚條件讓他動了心,比如買樓後和公司簽個合夥人協議,按揭的錢公司會以工資的形式每月發4000元。公司還會返租三年,每月保底會有2700元的租金。

然而房產證辦下來後,銷售方承諾的回報卻沒了,給出的答覆是:原先答應的優惠政策,是銷售的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停發工資則是因為張先生沒有為公司拉來業務。

「旅遊購房團」為何經久不衰

多年前,就出現過外地購房團乘大巴到海濱城市買樓的「盛況」。如今,到處辦推介酒會、招攬老年人以旅遊的名義去看房的活動仍在繼續。山東、河北等地都存在以免費旅遊的方式誘導老人參團買樓的情況。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表示,這種現象很早之前就有,甚至他家裏的老人也差點被忽悠買了所謂的海景房。他說,「大概2019年的時候,家裏老人看上了河北的一套海景房,「銷售說能落戶還送面積,公攤也特別小。畢竟我是做房產法律這個專業的,老人在簽合同之前,帶著我去了一趟。經核實才發現這房子根本不是住宅,產權只有40年,公攤高達40%多,落戶更不可能。所謂的送面積實際上就是後續加違建。」

為何這類忽悠老人的「旅遊購房團」沒被管理部門取締?

由於簽訂的賣樓合同是真實的,不涉及詐騙,錢款很難拿回來。海景房的價格也沒有超過當地房管局備案的最高價,所以也沒有辦法申訴。

「poweruser456」質疑:簽訂的賣樓合同是真實的就不涉及詐騙?通過欺騙的手段讓受害者簽訂的合同呢?不知真實詳情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會有效?法律本來應該處理,難道為了售房者的利益,為了那點稅收,管理部門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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