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今日(13日)公布,昨日於紅磡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57歲男子,涉嫌違反《基本法》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警方稱,被捕人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國安處今早正式落案控告他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案件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查被告的平板電腦、手提電話等。辯方申請保釋被拒,被告需還押。

被告為周劍豪(57歲),報稱兼職展場雜工。他被控違反《維護國安條例》第24(1)(b)條下「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指他於2024年3月26日至11月12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Facebook、Instagram及Threads發布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控罪書提到,案件由國家安全處調查及行動 Y3a 隊負責。

翻查資料,周劍豪是前社民連成員。2016年5月中共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訪港期間,周劍豪與時任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成員施城威在青馬大橋往港九方向的山坡展示寫有「撤回831決定」的直幡,被警方以「阻差辦公」罪名拘捕。

案件編號:WKCC500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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