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於本周一(4日)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內持刀衝向裁判官王證瑜,3名庭警制伏他時受傷。他被控「企圖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今日(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在無保釋申請情況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日再審,其間被告需還押並接受「特別看管」。

被告李政達(32歲,報稱無業),被控於11月4日當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8樓第8庭,意圖使王證瑜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王證瑜。今日首次開庭時,被告身穿灰色衣物出庭,目光呆滯,臉無表情,並由至少6名警員看守。法庭書記宣讀控罪後,被告低聲表示明白。

控方稱,被告在出庭前曾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接受觀察,醫療報告顯示他適合出庭,但醫生認為他可能有暴力傾向。此外,被告在控罪書上曾寫下「我想公開事情和自我了結」的字句,顯示出自殘的可能性,因此控方要求對其進行「特別看管」。

控方申請無需即時答辯,以便進行深入調查,包括檢驗當時被告攜帶的4瓶液體和兩瓶粉末,並向案發時在庭內的相關人士錄取口供等。

最終,裁判官陳志輝在辯方無申請保釋的情況下,決定將被告還押至明年1月3日再審,期間需接受特別看管。庭後,被告家屬在場旁聽後哭訴其情況,稱他壓力很大。

案件編號:KCCC2771/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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