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月MIRROR紅館演唱會發生巨型屏幕墮下事故,導致舞蹈員受傷。3名涉事工程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職員涉嫌虛報懸掛設備重量,並否認串謀詐騙等罪,案件今日(30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11天審訊。康文署工程顧問、時任輝固(香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的實習生馮帝文稱,當時首次接觸負重表及懸掛圖則,「唔係話好識睇呢啲圖」。
馮帝文供稱,前年正修讀大專學院就讀土木工程系三年級,他由2022年7月11日起至8月31日於輝固作暑期實習,並有參與MIRROR演唱會的項目。馮說,他協助上司溫志華檢查圖則,溫將索具裝配圖和負重表的等文件交給他,其後他亦收到電郵版本。
馮稱,溫有清晰講解負重表與圖則的關係,如解釋索具裝配圖上的懸掛點的負重、負重表上的負重點有無超出相應磅數。溫希望馮核對當中數據,並檢查懸掛點有無超出負重限制。
馮坦言當時是他首次接觸負重表與圖則,形容「有少少難度」、「唔係話好識睇呢啲圖」,但有問題會第一時間問溫。二人曾經討論,溫亦解釋文件。
沒有參與實地視察
不過有一次溫不在公司,於是詢問工程助理朱家樂,朱提到相信梁耀祖(本案第三被告,廣域策劃有限公司專案經理)能解答問題。馮與梁耀祖聯絡2至3次,梁能夠解釋他提問的負重比例及負重計算方法。之後馮向溫報告後,沒有再參與MIRROR演唱會的相關工作。當溫問要否實地視察,馮沒有參與。
辯方盤問下,馮同意土木工程與結構工程有分別,當時他對結構工程的認知「唔係好深入」,認為涉案圖表對他而言是複雜,不過他的學習範圍亦包括結構工程,在數個課程中基本認識力學。
辯方質疑,馮不明白文件,是否詢問溫而非外人,馮回應溫不在辦公室,於是問梁,但並不記得事前有無獲得溫的同意。
案件編號:DCCC 29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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