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暴力危機支援中心「風雨蘭」今日(29日)發表報告,指過去5年(2019至23年)跟進1,984宗性暴力求助個案,較對上一個5年(2014至18年)大增近半(48.5%)。風雨蘭指司法程序的相關支援措施仍待進步,建議當局改善性罪行的報案、調查與起訴程序,另提倡開展全面性教育,將性教育列為必修課目。
風雨蘭報告指,過去15年跟進的性暴力個案數字持續上升,由2009至13年間的1,047宗,至2014至18年的1,336宗,過去5年(2019至23年)再攀升至1,984宗個案,於最近的兩個五年間升幅達48.5%。
研究亦發現過去5年的求助個案中,由事發當日起計算,整體當事人平均延遲1,536.8日(約4.2年)才向風雨蘭求助。
但研究結果顯示,性暴力事件的報案率反而有所下跌。2009至13年間有56.8%的個案事主有報案,2014至18年間下跌至44.1%,2019至23年間僅為41.4%。
風雨蘭資深研究主任邱志衡博士指出,不少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案件,因當事人撤訴而終結,反映現有司法程序對於個案事主的保護措施並不足夠。
他表示,現有司法程序的相關支援措施仍待進步,建議當局改善性罪行的報案、調查與起訴程序,使司法程序的各步驟都能體驗創傷知情的原則,減輕當事人承受的壓力。
研究又發現,涉及影像性暴力、親密伴侶性暴力的個案均急增。據統計,涉及「非接觸式性侵」的求助個案(例如影像性暴力、言語性騷擾)呈顯著上升趨勢,由2009至13年間的33宗(佔整體個案的3.2%),升至2014至18年間的137宗(10.3%),再大幅升至2019-23年間的448宗(23.0%);過去兩個五年間的升幅約為230%。
風雨蘭更表示,在2019至23年間影像性暴力求助個案錄得304宗,佔「非接觸式性侵」整體個案近七成,當中45%侵犯者為事主的親密伴侶。
另外,侵犯者為事主的親密伴侶的個案,由2014年至18年間的199宗大增於七成至2019年至23年間的344宗。
風雨蘭總幹事莊子慧表示,社會對「同意」概念需有更清晰的定義及教育,例如受害人經常被質疑主動拍私密照就等於同意分享,反映部份人對於「性互動中同意某特定行為並不等於同意其它行為」的意識不足。
風雨蘭亦關注,現時的「強姦」罪的法律定義為「陽具插入陰道」,無法保障所有遭「插入式性侵」的當事人。
風雨蘭建議政府落實法律改革委員會經過逾十年檢討及已發表的《檢討實質的性罪行》報告書中多項建議。其中包括就「同意」(Consent)一詞給予明確的法律定義,及擴闊「強姦」罪為「插入式性侵」罪,以向性侵受害人提供更充份的保障。
在文化層面,風雨蘭則提倡政府應開展全面性教育,加強對「同意」概念的推廣,並將性教育列為必修課目,同時制定專門的教學指引予學校及老師作參考,在各級學校推廣及落實全面性教育,強調尊重意願、身體界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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