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日(20日)提醒,於今年4月實施的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6個月的適應期將於明日(21日)結束。
環保署提醒所有商戶儘快採取行動以符合法例的要求。如商戶尚有未用完存貨,可考慮與供應商商討作收回及外銷、或聯絡相關塑膠回收商作回收及再造處理。如需協助,可致電環保署熱線2838 3111查詢。
署方表示,餐飲業界普遍反映,很多外賣的食客已逐漸習慣自備可重用餐具,有連鎖食肆表示約八成顧客已選擇不需要外賣餐具,約有三成食肆甚至不再提供任何外賣餐具,估計自「走塑」新法例實施以來,餐飲業已減少使用超過3,000萬套即棄餐具。
環保署又指,該署的「綠色餐具平台」上的供應商數目已由60多間增加至150多間,非塑膠替代產品的數量也由1,000多款增加至1,700多款。隨着市場增加供應,替代餐具的選擇增加,價錢也較法例實施前有所下降。
零售及服務業方面,署方引述物管公司表示大部份市民已習慣使用雨傘除水器以取代塑膠雨傘袋,亦有不少市民自備重用雨傘袋。節慶時使用膠柄氣球棒、螢光棒、派對帽等即棄塑膠產品的市民已顯著減少,商戶亦積極配合轉而售賣其它產品代替。
酒店業亦指出,自新法例實施以來,即棄塑膠用品的使用量大幅減少超過八成,以其中一間中型酒店為例,在短短半年內已節省20,000個膠水樽及30,000個即棄塑膠酒店洗漱用品如洗髮/沐浴露套裝。
環保署表示,適應期完結後會繼續大力推動宣傳教育,也會輔以有效的執法。執法重點將優先在源頭供應層面著手,確保不同售賣點不再違規售賣受管制的即棄塑膠餐具和產品。
在零售商層面,環保署會首先從巡查適應期內仍未合規的店舖開始,如發現零售商仍未符合新法例要求,會即場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其後,若發現有關業務仍未合規,便會向負責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至於其它商戶如餐飲和酒店業等,環保署亦會就投訴採取行動,在收到投訴後,會作出巡查及調查,如發現違規,同樣會向負責人發出警告信,要求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其後若發現仍未合規,亦會向負責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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