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周日(15日)在北角錦屏街處理家庭糾紛時,警員向一名有精神病紀錄的持刀男子開槍,男子送院搶救後最終不治。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委員、香港心理學會副會長張傳義今(24日)接受港台訪問指,警方應設立額外指引予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並強調不是標籤。

張傳義關注警方有沒有詳細指引給予前線警員,讓他們知道真正面對這些問題時,如何合理應對。同時指,如果接聽報案的人員能多問一兩條問題,識別案件中相關人士的精神狀況,了解患者的病歷,可讓到場的前線警員有更多心理準備,警方亦可作出不一樣的人手安排,有足夠支援處理。

同時,他又提醒,家人如了解病者精神狀況不穩,可以有更好渠道得到醫療上的協助,使到不需要在極不穩定的狀態下,才面對如此不幸的問題或事件。

張傳義認為,警方可另外設立不同類型的指引,並強調不是在標籤精神病人,「不是因你是精神病人,你就是癲的」。他表示,如設立額外不同指引,警員才會懂得反應。他舉例指,當警方報案中心收到報案時,接線人員可向報案者查詢更多問題,了解精神病人本身的病歷,令到場警員有心理預備,人手上亦有不同。

至於訓練內容方面,他認為除了基本精神健康認識,亦要加強警方的實際操作和臨場訓練,並補充指讓全港警員都有相關知識未必是乎合現實,每警區有相對應人手或已足夠應對。他又認為,如有精神科專業人員例如社康護士等人到場,「令他們不會覺得警察來到,是想強行捉他們入醫院」,令病人當下感覺較少威脅性。

被問到今次案件,會否對精神病人家人不敢向警方求助?張傳義表示,「都是其中一個很實際的擔心」,他提議,如市民發現其精神病人家屬的精神狀態越來越差,應及早求醫可能會更好。他續指,家屬可提早一至兩星期向醫管局求助,讓他們安排精神科護士上門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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