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新版《身份證號碼及其他身份代號實務守則:資料使用者指引》,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今早(23日)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表示,今年首7個月,公署收到121宗有關身份證號碼及副本的相關投訴,去年全年則有300宗。

鍾麗玲稱,新版指引主要向機構說明收集及處理身份證資料要留意的地方,如使用電郵或手機拍攝功能接收身份證副本注意事項等。其舉例,部分投訴有關外賣員送外賣到屋苑時,大廈保安員強制要求他們提供身份證號碼,公署觀察到有些管理處亦沒有提供替代方法,例如可以查看外賣員的職員證,或要求住客去核實訪客身份等。

她指出,今年首7個月,公署收到121宗有關身份證號碼及副本的相關投訴,去年全年則有300宗,「數目唔少」。鍾麗玲又表示,公署建議以按金方式,替代提供身份證副本,相關情況會較適用於租用單車或場地等。

其表示,部分投訴關於公司舉行抽獎,過程中要求參與者提供身份證號碼或身份證副本,甚至在公布得獎時,把得獎人姓名及部分身份證號碼,刊登在報章或網頁上。公署認為,以抽獎券票根號碼或電話號碼,就能夠核實得獎人身份。

在身份證副本議題上,她就指出,如果有公司有需要收集身份證副本,需要在當時人面前印上「副本」兩個字。在保安方面方要小心,需當機密文件處理,副本不應傳送給公司內部沒有相關的員工或其他公司,亦要避免用即時通訊軟件傳送副本,同時亦應用指定傳真機或電郵收集相關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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