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特朗普的律師要求紐約一個上訴庭駁回對這位美國前總統罰款4.54億美元的民事欺詐案判決,認為這一判決違憲,而且因訴訟時效問題,初審法官本應將該案的大部份指控駁回。

特朗普的律師在22日提交給紐約州最高法院第一上訴庭的文件中表示,曼哈頓法官亞瑟恩戈龍(Arthur Engoron)在2月16日的判決中認定,特朗普在自己的財富問題上向銀行、保險公司和其他人撒謊,這種判定是「錯誤的」、「令人震驚的」。

律師在文件中寫道:「在一個沒有受害者、沒有已證實的傷害、也沒有損失的案件中,判決賠償4.64億美元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特朗普在紐約民事商業欺詐案中被判罰3.55億美元,連同利息,總共高達4.54億美元。另外,特朗普的成年子女等共同被告也被判罰了1,000萬美元。

與在庭審時提出的論點一致,特朗普的律師在上訴中指出,銀行希望與特朗普集團合作,並進行了盡職調查,但沒有發現特朗普集團有欺詐行為。

特朗普的律師還辯稱,該案主審法官本應將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的訴訟立即駁回,因為其中大部份指控已超出訴訟時效。

在該案審判之前,這家州中級上訴庭於2023年6月駁回了將特朗普長女伊萬卡杜林普(Ivanka Trump)作為該案共同被告的訴訟,認定根據詹樂霞辦公室和特朗普集團在2021年8月達成的訴訟時效中止協議,伊萬卡在該協議的執行日期已不再屬於特朗普集團。

在22日提交給上訴庭的文件中,特朗普的律師認為,特朗普也應該被排除在本案的指控之外。

詹樂霞的辦公室表示,特朗普及其律師提出的論點毫無根據,並稱「我們有信心在上訴中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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