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在2019年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宣布,計劃發展市區3條寮屋村,包括茶果嶺村、牛池灣村和竹園聯合村,其中茶果嶺第一階段清拆工程將於明日(25日)進行。一名79歲茶果嶺村居民於昨日(23日)向高等法院提出逆權侵佔訴訟,指他一家四代人自1954年以來已在村中兩塊土地上居住,享有相關土地的佔有權。他要求法院頒令在政府與他的家族達成合理賠償前,禁止政府逼遷或騷擾他們安寧居住。

原告為陳勁立,被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他在入稟狀中指出,自1954年5月20日起,他一家四代人已逆權侵佔了觀塘茶果嶺大街21號和22號的政府土地超過70年。然而,政府一直未對逆權侵佔人提出法律訴訟。

他提到,根據《時效條例》第7(1)條「收回土地的訴訟時效」,被告不得對連續60年或以上的逆權侵佔人提出訴訟。同時,根據該條例第17條「所有權於期限屆滿後終絕」,被告對茶果嶺大街21號和22號的業權已經終止。

陳勁立的母親和伯娘於1954年5月20日向王壽南購入涉案土地上的一幢兩層高雙連房屋,該樓以全鋼筋水泥石屎建築,當時陳只有9歲半,隨即與親友一起入住。

陳的父母曾告知他,這塊土地屬於政府,但在搬入後,他的家族繼續逆權侵佔更多土地,包括石樓梯、種植區和飼養禽畜區,並安裝了圍欄和鐵閘,一直持續地、無間斷地逆權侵佔。陳的父親更於1958年成功申請中華電力的電力供應。此外,地政航拍圖早在1963年就清楚顯示了陳的家族逆權侵佔的前期和後期建築物。

此外,政府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土地,陳認為就算需要交回土地,也並不放棄逆權侵佔土地超過60年所形成的佔有權與相關合理賠償。

陳要求法庭宣告,在今年7月23日前,陳以個人身份、繼承人或與家人共同連續逆權侵佔有關土地超過60年。根據《時效條例》,政府對該土地的業權已終止,陳亦獲得土地的佔有權。同時,原告要求法庭頒布禁制令,以保存陳及前人逆權侵佔的證據,並禁止政府在未與陳達成合理賠償或賠償方案之前,逼遷或惡意騷擾陳及其家人、朋友或客人於土地安寧居住。

2019年《施政報告》提及發展茶果嶺村、牛池灣村和竹園聯合村,其中茶果嶺村擁有400年歷史,住戶人數較多,2019年當時大約有300名居民,約25%土地屬私人擁有,有475間已登記寮屋。

土木工程拓展署網站顯示,茶果嶺村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將提供約4,500個房屋單位,可容納約12,600人居住。該署會負責發展計劃的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包括建造一條行車道連相關行人路以連接高嶺道及茶果嶺道、行人連接設施、相關道路改善工程及斜坡工程。第一期工程於2023年7月展開,預計2027年完工。

案件編號:HCA143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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