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區議會轄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的會議紀錄,今屆開始由具名改為不記名。不過負責區議會秘書處工作的民政事務總署聲稱,此方式令會議公開透明、紀錄簡潔易讀。
區議會主要分為大會、轄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按《區議會常規》,大會會議紀錄要具名,轄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的會議紀錄可不記名。2019年產生的一屆區議會,民主派佔多數,多個區議會為增加透明度,要求轄下委員會會議紀錄,由不記名改為具名,令公眾得知議員在會上的表現。
據《明報》昨(22日)報道,今屆區議會轄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的會議紀錄,劃一不記名,以「委員認為」、「委員建議」、「委員查詢」 等字眼記錄。
報道指,上屆有6個區議會改為訂明委員會須具名記錄討論;另有11區的常規列明委員會會議紀錄不記名,但是實際上有具名記錄各人發言。
新一屆上任即不具名紀錄
以葵青區議會為例,本報翻查其交通及運輸委員會過往的會議紀錄,發現上屆區議會均具名列出不同議員個別提出的意見,直到2023年10月12日,該屆區議會最後一次召開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會議為止。
2023年12月,港府舉行「完善選舉」後首次區議會選舉,恢復委任制、增設地區委員互選議席,新一屆議員2024年上任。
葵青區議會交通運輸委員會在同年2月15日召開今屆首次會議,會議紀錄即沒有具名紀錄個別委員發表的意見,而是以概括方式,以「委員討論上述事宜,並提出問題及意見如下」等形式,總結委員意見,無從得知該些意見是由何人,或有多少人提出;只有在紀錄動議、和議議員時,方列出相關議員名字。
民政總署:簡潔易讀
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向《明報》指,做法減低會議透明度,有損區議會認受性,形容是「大倒退」,令市民難以監察議員表現。
民政事務總署聲稱,現行撰寫會議紀錄方式行之有效,是考慮到會議性質、行政工作等因素,令會議紀錄簡潔易讀。至於會否參考立法會以人工智能軟件,具名記錄會議內容,署方稱區議會秘書處有需要時會以科技輔助,提升工作效率。@
------------------
🏵️《九評》20周年👉🏻 https://hk.epochtimes.com/category/專題/退黨大潮
💎成為會員 📧訂閱電子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