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委會在新一期《選擇》月刊發表了30款樽裝水的測試報告,結果在中国品牌「百歲山」及「農夫山泉」的樣本檢出每公升3微克溴酸鹽,達到歐盟訂定的天然礦泉水和泉水的溴酸鹽含量上限。

報告發表後,「農夫山泉」日前向消委會怒發律師信,直斥消委會「不科學」、「不嚴謹」、「不專業」和「不負責任」,一個理由是消委會誤將「農夫山泉」的「飲用天然水」歸類為礦泉水,錯用標準。

原來消委會將30款樽裝水分為兩類,一類是「蒸餾水及純淨水」,另一類是「天然礦泉水」,「農夫山泉」被歸類為後者。但「農夫山泉」在信中嚴正指出,自家產品屬於「飲用天然水」,消委會也標明成份為「天然水(深層湖水)」,可見那根本不是礦泉水,不該以礦泉水標準評價「飲用天然水」。

「農夫山泉」續指,以歐洲、美國、世衛等「飲用水」安全標準來說,只要溴酸鹽含量不超過每公升10微克(而非礦泉水的每公升3微克),產品就完全符合標準,屬「優質合格產品」。現在「農夫」的「天然水」檢出每公升3微克溴酸鹽,不就遠低於安全標準上限嗎?

溴酸鹽是臭氧消毒過程的副產品,由於礦泉水或泉水多取自不受污染的天然水源,只需要最低程度的處理,所以溴酸鹽含量一般可比其他飲用水低,標準較嚴格也是合理的。問題是:為甚麼消委會會把「農夫山泉」的「飲用天然水」歸類為礦泉水一類,以較嚴格的標準來審視呢?

我查一查中国大陸的飲用水分類方法,發現結果非常有趣。根據北京疾控的「權威分類」(參見〈北京疾控:純凈水、礦泉水和天然水如何選擇?〉一文),飲用水分三類:一是「純凈水」,二是「礦泉水」,三是「天然水/天然泉水」。一和二的定義都很清晰,中国和西方都沒有分別,但第三類所謂「天然水/天然泉水」是甚麼呢?北京疾控的解釋是:

「這兩類水只需要最小限度的處理(如過濾、臭氧或者等同的處理),即去除了水中的雜質和有害物質,又保留了水中原有的對人類有益的礦物質和微量元素。」(注1)

值得留意的是,中国自定義的「天然水」跟「天然泉水」(英文直譯叫natural spring water)屬於同一類別,而按照歐盟的食水安全標準,礦泉水和泉水(spring water)每公升的溴酸鹽最大限值是一樣的。

請代入消委會角色,如果你把水分為兩類,一是「純淨水及蒸餾水」,二是「礦泉水」,那麼「農夫山泉」的「天然水」該歸入哪類?它明顯不是前者。根據中国標準,「天然水」跟「天然泉水」同類,那麼消委會把它視為泉水也很合邏輯,而根據歐盟規定,泉水和礦泉水的安全標準相同,如此層層推論,以「每公升3微克」標準來檢驗「天然水」,合情合理,消委會有甚麼錯?

「農夫山泉」出產的「飲用天然水」是否達標,我完全沒興趣探討(反正我也不飲),只是我很想知道,若把「飲用天然水」翻譯為英文——大概是「natural drinking water」——外國人會明白這是甚麼水嗎?既標榜「天然」,相信很多人一定會誤以為是指礦泉水或泉水。

但「農夫山泉」現在告訴你,不,它不是礦泉水,也不是泉水,只是經臭氧消毒過的湖水。根據中国官方標準,這種湖水的品質原來跟泉水一樣「好」,但你檢測它的時候,卻萬萬不能「食洋不化」用洋人的泉水標準。呵呵,若非「農夫山泉」的律師信,我也沒機會接觸這些奇怪的知識,真是受教了!

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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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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