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喜歡清理東西的人。這點我先生是很討厭我,因為他是那種甚麼都不捨得處理,甚麼都要保留著,然後說是為了將來有可能用到的人。實際上那個將來從來就沒有來到過,用到的東西也幾乎根本沒有。
結婚之後,對於我倆完全不同的風格,只能慢慢來。我總是趁他出門的時候處理掉一些,再出門的時候再處理掉一些。很多東西,其實他自己已經完全不記得了,唉。那些東西,比如:不合身的衣服、鞋子、杯子,甚至還有一雙塵封多年的,已經微微發霉的筷子……多了去了。我也儘量克制自己,不能把他那些東西馬上都處理掉,因為每次我看著他在家中努力地找一樣甚麼東西,就會膽戰心驚是不是我剛剛偷偷處理掉的那樣,儘管實際上都不是。但是為了不讓他太討厭我的做法,還有免得他抓狂和不信任我,我還是很克制很克制的。這裏悄悄說一下,估計不知道是哪一天的事情,我好像在處理東西的時候,不小心把他的結婚戒指給放進了垃圾袋了。那隻戒指大約是五十幾塊美金。我的那隻還在。那天他下班回來我告訴他,可能他的戒指給我弄丟了,哇,當時他居然沒有緊張和生氣,說「那就再說吧!」看來他是覺得婚都結了,戒指也不貴可以算了。
我實話說,其實,我不只是一個喜歡清理東西的人。其實,怎麼說呢,我是一個甚麼都不那麼想要的人。根本上來說是這樣的。不是我現在變成這樣,而是從小就是這類型:為了避免照顧太多東西照顧不來,乾脆少一點慾望比較好。小時我有過昂貴的娃娃、項鍊、裙子,最後無一不是被丟失,或被人拿走。書本、繪畫,凡是看起來屬於我的,不用過多久,都會一一失去。我是一個在失去中成長的人。這點和我先生不一樣。他媽媽說,他小時候有一輛很好看的玩具車,玩了很久都沒丟,後來一落到他堂妹們手裏就丟沒了。我呢,小時經歷過創傷,比如辛苦收集到最心愛的糖果紙們,阿姨說不乾淨,當著我的面給處理掉了。所以可能是這樣,那時就開始形成我這種風格的雛形。
我處理東西的原則很簡單:只要是超過了兩年,都沒有用過這樣東西超過五次的,或者是用過了五次,後來再也沒有用過了。這樣的東西到了第三年肯定是處理,送人。囤積那麼多東西長年不使用卻存放在家中,甚至散落在不觸及的角落,等於把一個人囚禁起來不給他看見陽光,不給出來活動,結交朋友,發揮光和熱,有甚麼兩樣呢?舊的衣服,疊得整整齊齊,包在乾淨的口袋裏,心裏表達謝謝,然後端正地放在收取舊物的地方。有時候,我也不喜歡那些舊衣服,更不希望別人穿上,那真的就直接送進了垃圾箱。
我現在不喜歡買東西。一般來說除非這樣東西是可以用兩年以上的,我會認真想一想。買東西原則是:只買確實需要的。一般來說輕易不買。要是真的感到很缺那樣東西,會想上一個月或半個月,才會回去買。我家的碗有買過三十美金一隻,那個我是不會處理掉或送人的。因為我們天天在使用。
吃的食物也是。我不喜歡浪費糧食,因此就儘量少煮點。美國的菜通常很大份,我先生喜歡買啊買,把雪櫃塞得滿滿當當,三個月之後還在那裏動也沒動過,令人發愁。我努力告訴他,我們真的可以少買,因為一來我們的消化能力有限,二來我們可以少吃,這樣人不至於混沌痴沉。三來新鮮的是很好的,如果少買,比較能保持新鮮。食物不吃到肚子裏,不被食用而過期,它們和人一樣,會覺得自己還沒有派上用場就落到了被處理的結局,該會有多沮喪呢。常吃過期食物,對健康也不太好呢?
我有很多好衣服,我愛漂亮,存了很多好衣服。以前一到換季我會被各種衣服吸引,我也總能看到各種各樣誘惑我的衣服。現在搞清楚了一件事,就是人才是最重要的「衣服」。人本身就是「衣服」。並不是那個外在的。當我的眼睛牢牢盯著那些還沒怎麼穿過的衣服,一一細細看過來,看出了我自身才是關鍵。我變化,衣服也跟著會變化。我記得自己曾寫過「一床花被子,一本最愛的書,一隻蝴蝶標本,就足夠度過一生了」不是嗎。
當家裏乾乾淨淨,角落裏只有陽光,沒有派不上用場的舊物堆積,我的胃也常常空空盪盪,無論想甚麼做甚麼都可以精神很集中,思路充實而輕盈。四周再聽不到積怨的嘆息,空氣那麼的清新,生機盎然!每一樣東西都放在能被及時看得見的地方,被用心照顧著,它們彼此終於能順暢交流,以清澈動人的能量。我也彷彿重新整理了內心、家人與朋友的關係,愉快的好事隨時發生……這樣感受真的很好呀。
——轉載自《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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