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園足球會前副領隊兼行政主任梁倬軒涉,於今年3月在中環荷里活道越線爬頭時發生交通意外,警方發現他酒精呼氣測試超標。梁倬軒今日(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不小心駕駛」及「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下駕駛汽車」兩罪,被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罰款5,000元、停牌一年及須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梁倬軒(36歲),報稱職業為商人。控罪指梁於今年3月13日在港島荷里活道南行近嘉咸街不小心駕駛車輛,切線時與另一車輛輕微相撞,導致兩車車身損毀,梁在現場及返回警署接受呼氣測試結果均超標,顯示他在100毫升呼氣內含37微克酒精,超出訂明限度的22微克酒精。

據資料顯示,梁倬軒曾於2014年被控收受賭注投注罪,遭法庭判他罰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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