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當中45人被定罪,法庭今(26日)繼續處理首被告戴耀廷的求情,今完成陳情。代表首被告戴耀廷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表示,初選在國安法生效前「完全不是非法」,並指戴在國安法生效後已沒有領導角色,但法官不接納戴耀廷「角色輕微」。
黃繼明律師主張戴耀廷並非「串謀顛覆」的首要分子。他並指出,如果法庭因為國安法生效前的行為懲罰被告,會令國安法變成有追溯力。
不過,法官陳慶偉和陳仲衡舉例,假設有人一直計劃打劫,早於一年前將「搶劫十步」寫在紙上,判刑時應否考慮串謀計劃、有預謀。不過黃反駁普通法下,搶劫一直是非法,不適合如此比喻,否決預算案在國安法生效前是合法。
黃續指出本案的所謂「串謀」分為兩個階段,包括全港性初選及無差別否決財案。但是法官李運騰稱,法庭已裁定組織初選沒有違法,其後所做的事才違法。李官又稱,趙家賢曾供稱戴預留100萬元予民研進行民意調查。
黃承認,戴耀廷在國安法前具領導角色,但是戴並不能控制或指示任何人,議員當選後會自行決定會否否決議案。國安法生效後兩周,戴耀廷宣布休息,在本案沒有角色,戴並非參選人,亦不會在立法會投票,之後事態發展並非戴所能控制。
陳官以電影《星球大戰》,比喻「35+」是星球大戰中的「白兵(storm trooper)」,法庭要找出誰是「黑武士(Darth Vader)」。他表示,法庭不會接納戴一方陳辭中提到的戴在國安法後於本案沒角色、量刑時不考慮戴國安法前的行為。
陳弘毅、張達明等撰求情信
辯方求情時,呈上戴的前同事、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弘毅,與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撰寫的信件。黃繼明引述並歸納陳、張二人的求情信內容,指戴對港大和社會貢獻良多,寫過不少法律文獻,並在教學上獲獎,一生追求法治及爭取「真普選」。
黃又引述牧師蘇穎智的求情信,指戴耀廷是基督徒,對教會貢獻良多,並關心學生和警方或爆發衝突。
黃繼明並表示,戴耀廷一直主張「非暴力」,真誠但錯誤相信涉案行為並不違法。黃並引述建制派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謝偉俊等受訪時,都曾稱不清楚初選有否違反國安法。
至於戴耀廷親撰的求情信,提到「攬炒十步」文章是博弈論,現實不一定按照文章逐步發生。法官陳慶偉表示,早前已裁定戴的目標是推翻「一國兩制」。
黃繼明稱戴耀廷希望缺席其餘被告的求情聆訊,今午及之後不會出庭,會在囚室等候,獲法庭批准。
案件編號:HCCC69/2022、HCCC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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