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區昨晚(12日)8時許發生停電事故。中電表示,黃大仙區內有1.1萬伏特電纜發生故障,引致電力供應中斷,影響約2,250個客戶。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就事故約見中電總裁,表達極度關注,並求中電出資,由機電署聘請獨立顧問,複檢過去3年發生的所有電力驟降和供應中斷事故。

受事故影響樓宇包括美東邨美德樓、現崇山及黃大仙龍光樓。經搶修後供電已於今日凌晨12時11分全面恢復,中電就事故致歉。

港府昨晚發稿,指關注事故,並指出有居民受困電梯,在炎熱天氣下,有市民可能要過一個不適的晚上。消防處指,自晚上7時半起,區內至少接獲6宗被困升降機報告。

黃大仙區議員楊諾軒今早在一個商台節目表示,昨晚先到龍光樓,觀察到現場電梯停運,有居民下樓到樓下坐,政府亦發放兩個社區會堂,並提供乾糧食水等予居民使用。

現崇山素食餐廳負責人「和哥」在同一個節目表示,昨晚較幸運,8時許收到訊息商場冷氣停電,但店內其他設施都仍有電力,有「客人一邊吃飯一邊『蒲扇』」。其後店內和玻璃有「出水」的情況,形容像「回南天」一樣,需提醒客人小心滑倒。

「和哥」又指,商場不同店舖的停電情況有異,有些全部都沒有電力,「燈都沒(亮),只有後備燈,走火通道那些燈照明」。和哥亦坦言,雪櫃難做到後備電,因需要的電力較大。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則指,中電接二連三的電力故障令人感遺憾,希望中電合理交代今次故障的原因,是否設備老化或人為失誤等。

政府早前引入停電事故罰款機制,若電力中斷時間超過1,500萬分鐘,准許回報的罰款調整負0.015%;若中斷超過3,000萬分鐘,准許回報的罰款調整則為負0.03%。

劉國勳指,有關機制的門檻似乎過高,今次事故停電4小時,影響2000多戶,總停電時間估計不超過100萬分鐘,絕對抵達不到門檻,認為機制需要檢討,分級制可以「再分細些」。他又認為,即使今次未達懲罰機制門檻,中電亦應該考慮作出補償,例如上次屯元天大停電事故,住戶商戶都獲發心意券。

政府:要求中電出資聘獨立顧問檢討過去三年事故

政府在下午發稿,指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就黃大仙地區停電事故約見中電總裁,表達對事件極度關注。謝展寰要求中電出資,並由機電署聘請獨立顧問,複檢過去三年發生的所有電力驟降和供應中斷事故,列出原因、改善措施,和措施的執行情況和效果;全面檢視供電系統的安全設計、抵禦外在因素影響的能力、維修和預防性維護安排、物料採購和驗收制度、監督和質量保證水平、人員資歷、培訓和再培訓要求;及就如何提升電力供應的穩定和可靠性,並減少未來發生事故機會作出全面建議。而獨立顧問向機電署署長負責。

就上述要求,機電署會和中電成立特別工作組,在12個月內完成工作並提交報告。機電署署長亦會邀請本地專家學者,成立督導小組,一同監督獨立顧問的工作,和就報告給予意見。同時,環境及生態局會繼續與中電就修改《管制計劃協議》增加罰則條款進行商討,以促使減少電力事故發生。

此外,就昨晚的供電事故,機電署已要求中電儘快查明整件事故和成因,並在4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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