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辭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英國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周一(6月10日)在《金融時報》撰文,寫道香港正慢慢變成一個極權國家,在港府為《維護國家安全法》(《基本法》第23條)立法後,香港法治「已嚴重受損」。海外團體「香港人權資訊中心」今日(11日)發聲明指,對於堅守法治的法官因對香港的法治失望而辭職深感痛心,同時為香港法治的淪落感到難過和憤怒。

中心表示理解岑官的決定,並感激他為香港的法治情況發聲;期望岑官的文章能引起香港及其它國家的法律界人士的警惕,成為挽救香港的司法獨立及法治環境的啟始。

中心認為,香港法官不應成為執行法律的技術官僚,配合政府以法律侵犯人權、打壓政治異見。中心促請香港法官履行其保障人權的角色,就香港的法治狀況作出諫言,並在審理案件中充份考慮國際人權法的原則,以及各項國際人權公約對香港人的保障。

聲明強調,《國安法》、人大常委會對《國安法》的解釋,以及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對香港司法獨立和法治造成的破壞,不容忽視。而聯合國人權專家基於國際人權標準,已多次表達對香港法庭、法官、律師獨立性及保障公平審訊權的憂慮及意見,觀察與岑官一致。

聲明引述聯合國人權專家指,《國安法》容許國安公署對香港司法管轄的案件行使管轄權;特首和律政司可向法庭作出有約束力且不可挑戰的決定;特首並可任命和罷免審理國安相關案件的法官等,中止了香港司法的獨立性。

中心稱,他們曾多次在聯合國人權機制中表達對香港司法獨立的憂慮,聯合國人權專家亦多次鄭重向中國和香港政府提出改善建。不過,香港政府充耳不聞,一方面採取措施破壞香港司法獨立,包括尋求人大常委會釋法,推翻香港終審法院在黎智英海外律師申請案中的判決;另一方面聲稱法官獨立運作,意圖將有問題的司法判決的責任推諉於法庭。

中心呼籲,香港政府履行聯合國人權專家對香港人權、法治的建議,廢除《國安法》、 《維護國家安全法》,重建及強化獨立的司法體系、市民平等參與的政治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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