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英國的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及郝廉思(Lawrence Collins)辭任,後者表明同政治局勢有關,是港府為《基本法》23條立法後,首批辭任的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亦是2020年中共強立《港區國安法》以來,第四、五名表明辭職的海外非常任法官。

《港區國安法》實施前,終審法院原有15名來自海外的非常任法官,但是在2人辭職後,現時僅剩8名。

英國《金融時報》在香港時間周四(6日)晚上報道,二人是在本周辭任。當中郝廉思表明「由於香港的政治局勢,我已辭去終審法院的職務,但我仍然對終審法院及其成員的完全獨立性充滿信心」;至於岑耀信,則向本港《南華早報》表示,下周將發表辭職聲明。

《金融時報》與路透社報道二人辭任時,均提及上周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14名不認罪被告被判「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任期尚餘逾年 曾認為留任符合港人利益

岑耀信在2012至2018年擔任英國最高法院法官,在2019年5月獲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任命,成為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並在2022年10月獲特首李家超接納續任3年,任期至2025年12月。

至於郝廉思,在2009至2011年任英國最高法院大法官,2011年起任英國最高法院額外法官。他在2011年起成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他最近一次獲續任,是在2023年5月,新任期是由2023年6月30日起的3年。

回顧2022年3月30日,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勳爵(Robert Reed)及副院長賀知義勳爵(Patrick Hodge)宣布辭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後,郝廉思、岑耀信在內的其他5名來自英國的終院非常任法官,聯合發表聲明,表示將繼續留任。聲明說,當時是香港歷史上的關鍵時刻,更需要支持法庭維護法治及覆核行政部門決定,並表示會繼續注意事態發展,相信留任決定符合港人利益。

岑耀信曾稱要求英法官辭任終院 屬政治杯葛

岑耀信曾經在2021年3月於英國《泰晤士報》撰文稱,《港區國安法》明文保障人權,反稱英國應避免破壞香港司法獨立,認為要求英國法官辭任終院非常任法官,是向中共施壓改變其民主議題立場,屬於政治杯葛,向中國政府施壓,英國法官為公義更應參與終院的案件。

上述說法,獲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形容為「相當中肯」,到同年7月,林鄭月娥再次引述上述文章。

參與政治案定罪

另一方面,英國《獨立報》在剛過去的周日(2日)刊出報道,指英國法官在中國鎮壓香港異議的情況下,接受4萬英鎊(約399,638港元),在香港終審法院任職。

報道提到,雖然英國法官不能裁決國安法案件,但是岑耀信參與過對北京持批評態度的人的定罪案件。

翻查資料,岑耀信參與涉及2021年「赴湯杜火案」,及2016年旺角警民大衝突中暴動罪成的盧建民的案件的上訴,兩案合併處理,涉及釐清普通法的「共同犯罪」計劃原則,是否適用於非法集結及暴動罪。當時「赴湯杜火案」終極勝訴,法院裁定不是在暴動現場的人,不可被視為主犯,「共同犯罪」不適用於暴動及非法集結罪;但是終院認為陪審團當初有充份證據、毫無合理疑點裁定盧建民罪名成立,故駁回盧就定罪的上訴。

《獨立報》的報道引述海外港人團體「香港自由委員會」指出,判決確立先例,導致許多非暴力抗議者被判入獄。

岑耀信則罕有回應裁決,對《獨立報》稱「終審法院駁回控方,對參與暴動的過份寬廣的看法。結果是,裁決對法律的解釋,與適用於英格蘭的法律相似。」

國安法前後 海外非常任法官辭職、退職不鮮

回顧《港區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由中共直接頒布實施前,來自英國最高法院的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簡嘉麒(Anthony Peter Clarke)在沒有表明原因下,於6月29日離任。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率先辭職的是來自澳洲的施覺民(James Spigelma)。他在2020年9月辭職之際,接受澳洲廣播公司(ABC)訪問時,表示辭職的決定,與北京實施的《港區國安法》有關。他的辭職,比他在2022年7月結束的任期提早兩年。

另一非常任法官、英國的苗禮治(Peter Millett)當時認為施覺民請辭「不智」(unwise),但他同月稍後卻向傳媒表示,因身體不適宜長途旅行,將不會再到香港審案。他當時承認,「可能會走到那一步,就是全體海外法官都請辭」,但他「希望這不會發生」。

何熙怡不續任後 籲英法官辭任港終審法院

2021年6月,英國的何熙怡女男爵(Brenda Marjorie Hale)因私人原因表示不續任,任期在同年7月29日屆滿。她曾經表示在當時情況下,不知何時能搭飛機往香港,亦表示關注國安法陪審團的問題,對國安法如何運作充滿疑問,她相信其他的非常任法官會繼續關注國安法的情況。

她後來在2022年11月接受訪問時,警告如果英國的法官繼續留在香港,將「被要求執行不可接受的法律」(will be ‘asked to enforce unacceptable laws’),認為他們應該離任香港終院。

不願被視作支持背離自由政權 兩英海外法官辭任

到2022年3月,英國的韋彥德及賀知義辭任。韋彥德當時表示,他與英國政府都同意,英國最高法院法官不能夠再出任香港終審法院法官,因為相關做法難免被視作是為一個背棄政治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政權背書,而這些價值是英國最高法院法官深深堅持的。

至於賀知義則在前一年(2021年)3月17日,出席英國國會聽證會時,表示若香港的司法獨立被削弱、預料會有違反法治或不能本著良心服務的情況出現,他將不會繼續出任海外法官,亦不會提名其他法官到港。賀知義在聽證會上表示,認同韋彥德的看法,承認在維護英國法院名聲地位,與協助香港人維護司法獨立兩者間,存在衝突。

時任英國首相約翰遜在國會提到,韋彥德和賀知義認為受到《港區國安法》限制,無法以希望的方式繼續工作。他表示感謝及理解2人的決定。執政保守黨多名國會議員亦表示支持,認為英國法官不應協助授權一個在沒有正當程序下關押港人的法律制度,2名法官的做法,是不讓極權國家為他們的行為找藉口。

到今年3月,司法機構證實來自澳洲的紀立信(Anthony Gleeson)已離任海外非常任法官,理由是「年事已高,不欲續任」。

早在2020年9月,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已經向傳媒指出,海外非常任法官願意到港是因支持香港的法制,但當香港法治不彰、司法獨立不能維持時,他們自然不願再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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