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上海醫療公司的一名員工,1年內因遲到被扣2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工資,該消息引發網民熱議,該話題登上熱搜第一。

根據上海二中院近日公布的一宗勞動糾紛案例,江某於2019年9月17日入職上海某醫療公司從事內勤工作。

該公司考勤制度規定:員工上下班應進行考勤管理,未經批准無故不上班,單次遲到、早退或未經審批外出、離崗超過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1天。

每月累計遲到和早退時間大於10分鐘,扣當月工資的1%。每月遲到超過3次之後,每遲到1次視為曠工1天。每曠工1天,扣當月工資的8%。

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期間,公司依據考勤制度,在江某工資中實際扣款總計20.9萬餘元。

對此江某申請了勞動仲裁,認為公司扣除他的工資沒有法律依據,要求公司支付被扣工資。

仲裁委裁決支持了江某的訴求,公司不服仲裁裁決,起訴至上海市黃浦區法院,要求不予支付。

法院認為,用人單位規定不合理,判決公司支付江某工資差額19.6萬餘元。

一審判決後,雙方均未提起上訴,判決現生效。

對此,網民紛紛熱議:「扣得比我掙得都多。」「遲到扣的錢夠我領4年工資。」「我想知道他扣完領了多少工資。」

還有多地網民稱,各行各業以遲到為由,剝削員工的勞動成果已經成為常態。

「678線的小地方,遲到1分鐘扣100塊,遲到5分鐘300,遲到15分鐘500塊。延遲下班,節假日上班無加班費。」「兒子在上海熱電廠上班時半夜回來開車說同事頭被工具碰破了,我說為甚麼不叫救護車,他說工傷先罰500,這樣偷著出去縫了十幾針才花了一百多!」

「我下班幹代駕,如果出險,就會被扣分罰款甚至解約。有的師傅寧願自己掏錢給人修車。窮人的世界沒有法律。」「在東莞電子廠上班一個月4,000多,遲到1次,生病4天,一分工資沒拿到,還倒貼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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