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簡化飲食業發牌制度。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今早(29日)討論,環境及生態局表示當中「先發牌、後審查」的專業核證制度申請,從2月1日起推展至普通食肆牌照後,只有13宗申請,佔每年逾千宗各類相關食肆牌照申請的比例極低。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稱,專業核證制度涉及專業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簽發證明,其收費會否對食肆造成負擔,當局會密切留意。

簡化飲食業發牌制度的措施,包括擴大「專業核證制度」的適用範圍至普通食肆,提供「先發牌、後審查」選項,接納由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簽發的「符合規定證明書」及最終設計圖則,作為符合各項衞生規定的證明,以發出正式牌照。

會上多名議員支持簡化措施。自由黨議員張宇人今則促請當局留意,「專業人士不要因為(制度下)時間快了,就撳住食肆去劏佢」。黃回應,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的收費會否造成負擔,當局會密切留意,日後檢視。

議員質疑節省時間有改善空間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質疑,「專業核證制度」的簡化程序僅令發牌時間提早約兩星期,未能顯著提高飲食業界申領牌照的便捷性。黃淑嫻回應,政府部門仍然要進行申請前期的傳閱工作,節省的兩星期,包括食環署本來要8個工作天實地巡查,及7個工作天簽發正式牌照。但新制度下,申請人提交文件的圖則後,食環署的工作縮短到2天。

另外,江關注在新制度下,食環署以「未能提供所需文件」為由而拒絕接納3宗申請。黃淑嫻稱,「專業核證制度」的13宗申請中,8宗已經獲批,其餘5宗或因提交文件不齊或未符合資格,尚未獲批。

黃又強調,「專業核證制度」為「額外選項」。去年3月,當局以試點形式,引入到小食食肆及食物製造廠,今年2月延伸至普通食肆,「要俾啲時間佢,等佢攞正式牌照時才決定是否用專業核證制度」,現時為時尚短,局方會密切留意。

「綜合許可證」待立法進度落實 下半年提交立法會

在簡化飲食業發牌制度下,政府亦推出「綜合許可證」涵蓋多種限制出售的食物;放寬商業農耕農場烹調自家農產品所需的食物業牌照條款;並以電子方式發出牌照。

出售的食物的經營者,一向要為出售不同食物,申請不同牌照。截至今年2月29日,有效的許可證約有1.1萬個,共涉及約7,100名持證人,部分人持有多於一個「許可證」。

食環署建議推出「綜合許可證」,申請程序將與現時申請一般「許可證」的安排相若,建議每次批准「綜合許可證」及為其續期的費用為810元,和現有的「許可證」一樣,有效期均為一年。當局計劃在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費用規例》,視乎法例草擬進度,落實相關安排。

另一方面,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則問到,政府有無計劃協助已經持牌的工廈食堂,變成普通食肆。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署長曾永樂指,工廈中只有當局發出的工廠食堂及食物製造廠牌照,涉及其他部門,例如消防、地政的法律規管,現時只能發上述兩種牌照,局方或能在情況有變時配合。黃淑嫻則表示,工廈中的食肆要根據法例規定,至於有無修改空間,要經部門與業界的漫長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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