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30日起,港府展開《基本法》23條立法僅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昨日(3月19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在立法會通過,3月23日刊憲及正式實施。這是繼《港區國安法》後,又一個掛上「國安」之名,限制港人自由的法例,且僅用一個多月,即在清一色支持政府的立法會議員的全力配合下通過。若只計算在立法機關走過的程序,自3月8日草案立法會首讀到三讀通過,僅用了12天。

是次立法之快,從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於19日的發言可見一斑。他稱,《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法案委員會,在一星期內進行22次、共44小時密集式會議,連同相關小組委員會的討論,審議時間合共近50小時。

今次23條立法,在《港區國安法》下,加上民主派聲音被從立法會完全清除,除了極少數人或團體公開提出反對或質疑意見,民間的討論過程已經遠遠不及2002年首次提出23條立法時。

法案委員會39小時完成審議181條文

按照香港的立法程序,法案先要刊憲,再提交立法會首讀。是次23條立法,刊憲、首讀及二讀,同於3月8日完成。當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明,前一日收到特首李家超致函,建議儘快召開特別立法會會議,進行首讀和二讀。梁更稱,過去27年香港未能完成憲制責任,就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對第七屆立法會「能肩負起這個歷史任務」,「感到光榮,亦責任重大」。作為議長,明確就待議法案表態,在過往繼承英國西敏寺議會制度的香港立法機關,非常罕見。

二讀後法案進入法案委員會審議階段。《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以僅39小時的會議時間,在3月13日完成逐條審議共181條草案條文。政府聯同立法會為加快法案通過,保安局當晚即提交修正案,14日委員會即完成修正案審議。

沒有公聽會 沒有議員提交修正案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法案委員會並沒有就此重大法案,召開公聽會,邀請市民出席會議表達意見;同上次23條立法的做法大相逕庭(詳見下文)。

為再加快速度,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稱期望李支持他請求梁君彥,批准豁免所有通知期限制,將法案儘快提交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內務委員會15日一致同意鄧的建議,並定下議員提交修正案的時限在16日中午前。

到16日中午限期,並無議員提交修正案,草案只有保安局提交的修正案。

立法會原定每周三早上11時召開大會。但是梁君彥決定在周二(19日)加開特別會議,由早上9時開始,議程只處理23條立法。原定19日舉行的行政會議,及立法會6個委員會會議都改期舉行,為23條立法「讓路」。

19日的會議恢復二讀辯論,每名議員可發言一次,時限為10分鐘。議員輪流發言,全部表態支持,發言時間大部份在5分鐘內。有報道指,議員們接獲「溫馨提示」,建議發言儘量不超過5分鐘,以爭取同日晚上完成立法程序。最終,草案如期在傍晚近7時,三讀通過。特首李家超隨即宣布,有關條例將於本月23日刊憲公布實施。

2002年僅諮詢已用3個月 立法會曾開公聽會

這並非港府首次為《基本法》23條立法。回顧2002年提出的立法草案,公眾諮詢同過往重大法例一樣,為期3個月。相比之下,今次公眾諮詢僅一個月,並在諮詢結束後3周內完成立法,反映香港已經變質。

上次就23條立法時,政府在2002年9月宣布公眾諮詢3個月,12月結束。當時不計簽名反對立法的人數,只計算意見書,得出百分之67.5的人支持立法。但如果計算簽名,則有百分之60.2的人反對。

港府無視第二輪諮詢的民意,在2003年2月將《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當時的《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委員會,從2003年3月開始,舉行了29次會議(56節會議,每節兩小時),曾與110個團體或人士會晤,並接獲由另外53個團體或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但期間經歷官員硬銷法案惹來反感,及政府處理沙士疫情不力,法案計劃在7月初恢復二讀及三讀前夕的「七一」,引發50萬人遊行反對,是自1989年香港人聲援大陸民運後最大規模的遊行。

群情洶湧,時任行政會議成員、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在7月6日辭去行政會議成員職務,代表自由黨不支持立法,法案無法在立法會通過,時任特首董建華決定將條例草案二讀押後。

同月16日,主理立法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請辭。董建華在9月5日宣布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並表示何時再立法沒有時間表。

23條立法終成為歷任特首的燙手山芋,直至2020年中共強行訂立《港區國安法》後,民主派主要人物皆被收監或官司纏身,港府才將之再提上日程。

立法會淪橡皮圖章

立法會能夠配合政府,極速通過法案,除了主要反對力量在《港區國安法》訂立後被肅清,及其帶來的寒蟬效應外,同中共所謂「愛國者治港」下「清一色」的立法會亦高度相關。

2021年,中共繞過《基本法》訂立的程序,以「完善選舉制度」為名,強行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引入審查候選人機制,加諸全面審查香港各選舉候選人資格。

下表顯示,自從民主派2020年底總辭及中共改變香港選舉制度,2022年上任的新一屆立法會由「清一色」經當局篩選的人選上任後,通過政府法案的數字大增,平均需要審議的時數亦大減。

今年立法會會議審議法案數據
會期 2017—2018 2018—2019 2019—2020 2020—2021# 2022* 2023

政府當局提交法案

23 20 18 38 25 37

通過的政府提交法案

27 17 22 46 17 32

會‍議次數

42@ 36

30^

49 33 34

會議總時數

520 383 406 342 264 313
近年立法會會議審議法案數據

平均通過每項政府法案時數

19.26

19.26

18.45

7.13

15.53

9.78

平均每次會‍議時數

12.38

10.64

13.53

6.98

8

9.21

註1:2021年或之前的會期,在每年10月開始,翌年7月結束。2022年第七屆立法會起,會期改為由1月開始,直至12月結束。

註2:部份會期通過的政府提交法案,比同會期政府當局提交法案多,是因部份法案會跨會期審議。

#此會期期間,民主派議員在2020年底總辭

*第七屆立法會開始

@其中4次是行政長官答問會及7次是行政長官質詢時間

^其中兩次是行政長官答問會

梁君彥在2021年10月指,政府在第六屆立法會(原本任期由2016至2020年,2020年政府以「疫情」為由,宣布押後下一屆選舉,此屆立法會延任到2021年底),共提交128項法案,當‍中‍124項獲通‍過。此比過去兩屆只通過約80多項法案,多出50%。

單就2020至2021年‍度而言,立法會共通過46項政府法案,梁當年形容是「破紀錄」,比過去幾屆每年平均通過約20‍項,多出一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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