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正進行《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今早(11日)在一個電台節目稱,若市民藏有《蘋果日報》或民主女神像等物品,要視乎犯罪意圖,如利用這些物品「損害國家安全」則可能犯法。
立法會連日審理立法草案。有議員關注市民在家中存放《蘋果日報》,日後會否構成「管有煽動刊物」罪。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今在電台受訪表示,行為本身不是犯法,要視乎犯罪意圖,例如市民把報紙放在床下底留紀念或自己閱讀,並無犯罪意圖,「但是,久不久有人來我家,我就給他看(《蘋果日報》),『嗱,你看看,現在不是這樣,那時說的事情是真的』,這就有機會犯煽惑罪」。他續說,如果意圖利用刊物達到「損害國家安全」的目的,「留住這份報紙就有問題出現」。
主持追問,草案的寫法是「無合理辯解而管有具有煽動意圖刊物」,而非如何利用。湯家驊說,如果一個人家中藏有有關刊物,難以證明其意圖,故法律要求相關人士證明自己管有有關刊物沒有犯罪意圖。他又稱最後舉證是控方,但提出證據的責任在辯方。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周六(9日)回應議員提問時則曾表示,《基本法》第23條立法後,若仍持有具煽動意圖刊物即屬違法,但如果刊物存放已久,被告對此不知情,亦非有意用作煽動,料可作為「合理辯解」。
被問到持有前支聯會過去在六四燭光晚會派發紀念品是否有問題,湯家驊說,市民在家中放民主女神像留念是無問題,「但如果你拿著民主女神像周圍去講『打倒共產黨』、『打倒一黨專政』,這樣就可能有問題」。他認為最簡單的做法是棄置或收在床下底,就不會瓜田李下。
另外,就神職人員和社工會否獲豁免「隱匿叛國」罪,湯家驊則稱神職人員告解時取得的資料雖有責任不披露,但這個責任不被法律承認,故在法律上沒有豁免,社工亦沒有豁免,他更反問是「守法重要,還是工作要求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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