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25日)在大嶼山區内舉行交通日,主要針對違例泊車引致交通擠塞、在非停車處違例泊車及沒有遵從交通標誌等交通問題。

行動中共發出12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21張傳票,主要涉及違例泊車、未持有有效封閉道路許可證、沒有遵循道路標記、持過期駕駛執照駕駛、行人不依交通燈號橫過馬路、在行人路上騎單車及攀越或穿過路邊圍欄或中央分道而進入車路。

另外,大嶼山警區聯同民政處,食環署及地政署,清理違泊單車,於東涌慶東街、富東街、怡東路、迎東街、黃龍坑道及東涌道一帶,檢走及清理合共159架違例停泊單車。

同時警方亦拘捕兩名分別為40歲和41歲的本地女子,涉嫌 「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行人路上駕駛」。人員同時扣查兩輛涉案電動單車,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四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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