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16日)在大嶼山區内舉行交通日,主要打擊違例泊車、在非停車處違例泊車及沒有遵從交通標誌等交通問題。

行動共發出10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23張傳票,主要涉及違例泊車、未持有有效封閉道路許可證、沒有遵循道路標記、持過期駕駛執照駕駛、行人不依交通燈號橫過馬路及在行人路上騎單車。

1名57歲本地女子及4名年齡介乎30至63歲本地男子被捕,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並扣查5輛涉案電動可移動工具。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交通日行動中檢獲多部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警方提供)
交通日行動中檢獲多部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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