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部份是「光城者」成員的8人,涉在2021年策劃於法院放炸彈,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當中男子張昊揚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的交替控罪,上月遭判囚6年。本周二(23日)提出刑期上訴,案件未排期聆訊。

現年23歲的張昊揚,曾是學生組織「賢學思政」成員。上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提到張負責提供資金及製作炸藥TATP的資訊,又答應招募更多人幫忙,與製作和使用炸彈「僅一步之遙」,罪責較重。當時李官以8年量刑起點,因張認罪減至6年,並無額外減刑。

控方早前透露,張昊揚原為控方證人,指證同案被告陳凱量。但是控方早前在庭上指,警方進一步調查後,懷疑張刻意隱瞞自己在事件中的參與程度,控方亦被其誤導,故張由控方證人身份轉為被告。至於陳凱量則獲撤控,上月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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