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表示,沒有禁止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袋收集垃圾,即俗稱「包底」,但這不能免除每個住戶用指定袋棄置垃圾的法律責任。

環保署今日(14日)在社交平台澄清,指近日有意見指法例不容許向有需要人士派發指定袋,亦不容許物業管理擺放大型指定袋收集住户的垃圾,署方稱法例沒有禁止物管公司「包底」,但這不能免除每個住戶在棄置垃圾時需用指定袋的法律責任。

環保署強調,垃圾收費是基於市民應為棄置垃圾負責的原則,因此不建議「包底」的做法。不過物管公司仍需以指定袋包好住户沒有用指定袋棄置的垃圾才可交予垃圾收集商,否則垃圾收集商不會接收。

署方又指,法例沒有限制任何人士或團體在非牟利工作或活動中派發指定袋給市民,但禁止沒有認可的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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