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內,有抗爭者與反對人士發生衝突,其後有大批警員衝入太子站,被指以警棍及胡椒噴霧等武器無差別攻擊車廂內乘客,多人被打得頭破血流。一名27歲運動教練當晚被捕,附近發現一個藏有鐳射筆、摺刀及其身份證等的背包,他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5個半月。
辯方今求情時,提及被告馬俊仁(27歲)一直奉公守法,此案檢控嚴重延遲,被告近年結婚,女兒去年出生。辯方指被告是負責任的丈夫和父親,亦為家中經濟支柱。被告的母親、朋友、中學教師及僱主亦為他求情。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時指,稱被告無案底,證明其本來性格和背景良好,身邊的人對他評價相當好,犯案與其性格不一致,接納被告因社會風氣影響判斷而犯案,現時有明顯悔意。林官稱,案件對被告家庭影響不少,可惜結果無法改變,希望被告服刑後重投社會,繼續養家。
林官指案中涉及的物品,包括鐳射筆、錘子、摺刀、彈射器、64 粒鋼珠、53 粒塑膠珠及21粒波子,數量不少,但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或損毀財物,遂以6個半月為量刑起點。鑑於案件延誤近4年才檢控,酌情減刑1個月。@
案件編號:KCCC143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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