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今日(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第6日審訊。控方指控黎智英是G20眾籌全球登報計劃的幕後主謀及金主,透過陳梓華向李宇軒及「攬炒巴」劉祖廸下達指令,透過以「重光團隊」推動「支爆計劃」,以會見外國政要進行國際游說和敦促外國制裁中共及港府,務求令港府同意外國要求,甚至令中共倒台。

控方今日繼續宣讀開案陳詞,提到黎智英於2020年12月1日在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指出,習近平是「人類歷史上絕對獨裁者」,他會犯下重大錯誤,令整個世界反抗他。黎智英又批評中共隱瞞疫情,為世界帶來災難,美國政府要意識到對付中共需要實力而非軟弱。

控方又指,《蘋果日報》中英文版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至《蘋果日報》停運當日,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繼續刊登85篇煽動性刊物,包括請求外國制裁中共;建議外國團結行動,阻止中共的意識形態擴張等。

而且在黎智英被捕後,《蘋果》高層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負責《蘋果》日常運作,《蘋果》仍持續發布相關文章及訪問片段,控方指這反映黎堅持其計劃。

另外,控方又指黎智英與Mark Simon、陳梓華、李宇軒及劉祖廸等人,自2019年6月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利用國際性的政治宣傳及眾籌、建立全球網絡、利用「重光團隊」平台聯繫外國,以及發表文章等。

陳梓華於2019年6月得悉有社運人士計劃在全球登報,請求外國向中共及港府施壓,並希望得到黎智英的資助,於是陳嘗試透過李柱銘接觸黎,並獲介紹予黎的私人助手Mark Simon。Mark Simon表示黎願資助500萬港元。陳梓華其後接觸「G20」群組成員李宇軒,自稱是黎的「中間人」,請求對方在2019年6月舉行的G20峰會期間實行計劃。

2019年6至8月期間,李宇軒先後組織3次登報行動,於美、加、英、台及歐洲多國刊登文宣廣告。當中在加拿大《環球郵報》刊登廣告「Stand with Hong Kong until Dawn」,請求加國政府對港府及中共施加外交壓力,實施制裁及禁止武器出口等。

另一份文宣廣告「Catch Hong Kong As We Fall」刊登於美國《紐約時報》,內容促請美國政府停止向香港警方出口武器,及爭取美國議會支持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控方指,上述登報行動都是黎透過Mark Simon向「重光團隊」提供資金,又指黎曾協助陳梓華到英國,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會面。

控方又指黎智英在2020年1月在台灣與與陳梓華、劉祖廸及一名姓林的女示威者會面,當時何俊仁及李永達亦有參與。黎在會面期間向他們解釋其「支爆計劃」的理念和4個步驟,包括:(一)向外國解說香港情況;(二)呼籲外國政府關注及譴責香港政府;(三)與外國政要會面後再把外國意見帶回香港;(四)與外國政客會面,影響他們的對華政策,敦促他們對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達致推翻中國共產黨的最終目的。

控方完成3日開案陳詞,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向法庭申請明日(5日)休庭,以縮短承認案情內容,以及減省證人數目,由原先傳召67人,減至少於30人。法官在辯方同意下批准申請,審訊下周一(8日)再續。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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