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周六(12月23日)敦促一家上訴法院駁回指控他干擾2020年大選的聯邦案件,重申他享有免於起訴的總統豁免權。

在周六晚上提交給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一份文件中,特朗普的律師重申了他們的要求,即撤銷下級法院——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的一項裁決,該裁決否認特朗普在2020年聯邦選舉干擾案中享有總統豁免權。

律師們在文件中寫道:「根據我們的三權分立制度,司法部門不能對總統的官方行為進行審判。」

特朗普的律師們在今年10月提出,這位前總統在2021年1月6日國會大廈騷亂事件前後的行為受總統豁免權保護,並據此要求負責審理此案的美國地區法官查特坎(Tanya Chutkan)駁回特別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對他試圖顛覆選舉結果的指控。

查特坎本月早些時候駁回了特朗普的要求,裁定:「美國在同一時間只有一位美國總統,這一職位並不授予終身『免於入獄』的通行證。」

特朗普已就查特坎的裁決向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起上訴,而在周六提交最新文件的前一天,美國最高法院對特別檢察官史密斯提出的請求作出了裁決,拒絕在中級上訴法院作出裁決之前快速審理特朗普的豁免權問題。

在最新的文件中,特朗普的律師再次辯稱,特朗普當時的行為是官方行為,並指出,除非現任或前任總統在彈劾審判中被美國參議院判決有罪,否則不得因「官方行為」對他們提起刑事起訴。

根據目前的安排,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將於1月9日就特朗普的上訴理由聽取辯論,而對該案的審判定於明年3月4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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