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日(15日)宣布,修訂《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列明保安局局長據此發出的凍結財產通知書,在相關的法律程序完結前繼續有效。資料圖片。(余鋼/大紀元)
港府今日(15日)宣布,修訂《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列明保安局局長據此發出的凍結財產通知書,在相關的法律程序完結前繼續有效。資料圖片。(余鋼/大紀元)

港府今日(15日)宣布,修訂《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列明保安局局長據此發出的凍結財產通知書,在相關的法律程序完結前繼續有效。港府聲稱此為「技術性修訂」。翻查資料,曾遭港府以國安為由凍結資產的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名下3間公司、立場新聞、支聯會等。

政府發言人表示,保安局局長根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3發出的凍結財產通知書有效期最長為2年,細則沒明確規定通知書有效期能否在相關法律程序完結前延長。

修訂後的「實施細則」將明確規定上述通知書在與其相關的法律程序待決期間,仍然有效,直到相關法律程序完結為止。發言人聲稱今次改動屬「技術性修訂」,又宣稱國安法案件嫌疑人和被告的「財產權仍然依法受到保障」,受影響的人士可向原訟法庭申請撤銷通知書,或申請特許或更改特許處理財產。

翻查資料,保安局曾引用國安法實施細則,在2021年5月凍結黎智英財產,包括其持有的壹傳媒股票及其名下3間公司的資產,當時價值逾3億元港幣。另外,國安2021年12月搜捕「立場新聞」後,該機構約6,100萬港元資產被凍結,立場新聞同日宣布即時停運。警方國安處在同年9月亦凍結支聯會約220萬港元資產及「六四紀念館」物業。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早前已完成結案陳詞,但法官將裁決押後,以待譚得志煽動案上訴裁決。黎智英的國安法案件將於下周開審。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則未定下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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